父母离婚能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吗,父母离婚小孩可以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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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小孩可以分财产吗(父母离婚子女可以参加财产分割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离婚财产分割子女可否分到 2、百姓关注|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谁管理? 3、离婚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离婚财产分割子女可否分到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可否分到
1、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子女不可以要求参与分配。离婚的时候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才有权利分割。但是父母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将部分共同财产赠送给孩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百姓关注|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谁管理?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是否应当全部由直接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管理?近日,重庆大足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后财产及监护权纠纷案,判决确认案涉28万余元归未成年的孩子所有,并由直接抚养孩子的母亲直接管理24万余元,由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直接管理4万元。据悉,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重庆首例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涉未成年人财产管理的监护权纠纷。
父母离婚 把房子留给了未成年的儿子
2020年3月5日,吴女士与秦先生签订《离婚协议书》,两人约定:未成年的儿子小林跟随秦先生生活,由秦先生负责抚养费等费用;吴女士与秦先生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归小林所有,房屋按揭款由秦先生负责偿还;若秦先生在小林成年之前私自卖掉该房屋,则应将房款按比例分配给吴女士、小林和已成年的女儿大秦。
2021年1月26日,吴女士与秦先生经法院主持调解,变更小林由吴女士直接抚养。
房屋断供被拍卖,他们为剩余款谁代管打起官司
此后,因秦先生未按时支付房屋按揭款,银行将秦先生、吴女士告上法院,并获得胜诉判决。
后来,法院在该案执行过程中,依法拍卖了该房屋,执行完毕后剩余28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秦先生、吴女士及大秦均认可案涉28万余元归小林所有,但对该笔款项应由谁代为管理协商不一致,并打起了官司。
法院判决:间接抚养孩子父亲管理4万,其余由孩子母亲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均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均有管理未成年人财产的监护职责。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当由父母共同监护。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谁直接管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财产的性质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为此,法院结合小林由吴女士直接抚养,及小林更愿意由吴女士代其管理财产的事实,从有利于充分听取被监护人意见、方便为被监护人利益处分财产和规避任何一方管理全部财产所存在的风险等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角度考虑,判决由直接抚养孩子的母亲直接管理24万余元,由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直接管理4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效力。
(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提醒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均是子女的监护人,均负有妥善管理未成年人财产的法定职责。对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间接管理一方有权对财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案判决既充分尊重了具有一定辨认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又适当分散父母一方因管理不当带来的风险,还体现了人民法院对非直接抚养一方监护权的平等保护,有助于引导离婚后的父母妥善处理其与子女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共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益,共同促进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杨红平 宋雪
编辑:李周芳
责编:罗永攀
审核:廖异
离婚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示例
贾某和王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两人感情不和,两人决定协议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王某主张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汽车也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这辆汽车能够分割吗?
解析
本案中,该车是否能分割,要对该车“财产属性”进行认定,依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权依法进行分割。而贾某和王某将其购买的汽车登记在孩子名下,实际上是对孩子的赠与行为,该汽车的所有权依法应当归属孩子所有,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经赠与行为的有效,即发生所有权转移。房屋等不动产、汽车等特殊动产依法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按照规定办理。
由于该车辆登记在儿子名下,该车辆的所有权就是属于孩子的,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同时获得该财产的监管权,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财产管理权而不是财产所有权,作为监护人只能妥善保管财产,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随意处分。
如果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成年,则子女应该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身份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总之,无论子女是否成年,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都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父母离婚时不得将其名下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综上,本案中,该车辆的所有权就是属于孩子的,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示例
贾某和王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两人感情不和,两人决定协议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王某主张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汽车也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这辆汽车能够分割吗?
解析
本案中,该车是否能分割,要对该车“财产属性”进行认定,依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权依法进行分割。而贾某和王某将其购买的汽车登记在孩子名下,实际上是对孩子的赠与行为,该汽车的所有权依法应当归属孩子所有,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经赠与行为的有效,即发生所有权转移。房屋等不动产、汽车等特殊动产依法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按照规定办理。
由于该车辆登记在儿子名下,该车辆的所有权就是属于孩子的,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取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同时获得该财产的监管权,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财产管理权而不是财产所有权,作为监护人只能妥善保管财产,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随意处分。
如果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成年,则子女应该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身份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总之,无论子女是否成年,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都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父母离婚时不得将其名下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综上,本案中,该车辆的所有权就是属于孩子的,不能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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