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哪些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Xtw.com.CN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哪些属于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2、17年后才发现前夫离婚时隐瞒婚内房产,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3、干货转存!9图了解婚姻财产那些事儿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婚内财产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前提。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某一方的婚前财产作出处理,表示赠与给另一方,但是诉讼离婚,法院只会分割婚内财产,对个人非婚内的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民法典》对哪些财产属于婚内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财产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的内容比较宽泛,本文将结合秦嘉泽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实践中离婚常见的财产类型、法院常见的处理等对婚内财产、非婚内财产进行简单介绍。
一、婚内财产
结合《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双方婚内取得的各类财产一般都是婚内财产,主要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里主要指个人就自己的劳动,在婚内所取得的各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工资包括每月的固定工资、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中预存的资金。奖金主要有年终奖、津贴补助等等。劳务报酬则是本职工作外所取得的某种收入,比如闲暇时间跑滴滴取得的收入。
这类型中比较特殊的,是公司给予的期权激励、股权激励,因为这部分财产一般涉及个人服务年限,同时取得时间可能在婚前,但是期权授权可能在婚内,法院处理时就比较复杂,不能单纯认为所有期权激励都是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针对这部分财产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有需要的读者可以私信或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进行咨询。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这主要指婚内所经营的各类收入,只要一方在其中投入了婚内的时间和精力,所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婚内财产。
常见的有,婚前的厂子(服装厂、机械生产厂等等)在婚后经营所产生的收入,股票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无论是婚前就有的知识产权还是婚内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财产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知识产权的署名等人身权利,不会因为婚姻变成“共有”,因为这不属于一种“财产”。比如,一幅画不会因为是在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这里主要指法定继承所得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或者赠与协议,表明财产与受赠人配偶无关,那么才不属于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结合上文所述,这一条就表明原则上婚内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显而易见,需要取得时间在婚前,比如婚前全款付清的房产(婚后才办房产证不影响其是婚前财产)。
常见的还有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这里主要指各类残疾补偿金、医疗费等等。
3.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一点常见的争议是,婚前已经有赠与、继承的事实,但是婚内才办理过户、继承的手续,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吗?当然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财产的性质在婚前就已经确定了,手续只是程序问题。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主要是一方日常的化妆用品、首饰、衣物等等。所以如果婚内大部分存款都用于了某一方日常的高消费购物,在离婚时这些物品是不能折价进行补偿。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同样是法律的兜底性规定,实践中用到这一处的情况比较少。
17年后才发现前夫离婚时隐瞒婚内房产,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案情简介
张某与前妻刘某于1988年结婚,2004年11月22日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2005年,张某与姜某再婚。2021年,张某与姜某至法院诉讼离婚,分割的财产包含一套张某于2003年购买的房屋。此时,刘某才知晓张某在离婚时隐瞒了该套房屋,刘某认为该套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诉讼过程中,被告张某辩称,案涉房屋系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现已过去多年,刘某要求分割该房屋没有道理。姜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述称案涉房产登记在张某和姜某名下,系其二人所有,刘某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4年9月7日,付清全部房款
2003年8月5日,张某向某房地产公司交纳房屋预付定金20000元,之后张某分别于2004年1月1日、4月2日、9月7日向房地产公司交纳购房款16300元、49500元、35228元,此时已付清全部房款121028元。
2004年11月22日
张某与刘某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但并未涉及该案房屋以及相应的房款。
2004年12月23日
张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屋,房地产公司于同日将房屋交付张某。
2006年8月
张某和姜某领取了房屋的所有权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案涉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在张某与刘某离婚之后,并于2006年登记在张某与现任妻子姜某名下,但房屋价款系张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全部缴清,张某与刘某离婚时也未告知有该套房屋,刘某也未表示放弃主张其不知晓的该房屋或房款,故该房屋应认定为张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张某在离婚时隐瞒该房产,刘某发现后可以要求分割。但因案涉房屋已登记在张某和姜某名下,无法直接分割,张某应赔偿刘某所受损失。经综合考虑,酌情确定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刘某损失27万余元。判决后,姜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综合:丹徒法院、江苏高院
干货转存!9图了解婚姻财产那些事儿
【干货转存!9图了解婚姻财产那些事儿】#婚姻中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引热议。对于婚姻财产,你真的了解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哪些#?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该判给谁?…9图划重点↓↓不知道的,转发了解!(人民日报)
【干货转存!9图了解婚姻财产那些事儿】#婚姻中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引热议。对于婚姻财产,你真的了解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哪些#?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该判给谁?…9图划重点↓↓不知道的,转发了解!(人民日报)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