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怎么才能最多,怎样索赔辞退员工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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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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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请教大家一个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知识。下面的案例工厂应该同时支付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吗?
1、单位没有违法。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实行的,所谓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2008年以后第二次签订的时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这个2009年只签订了一次,另外在2009年也没有满10年工龄,因此不构成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的要件。2、按照劳动合同法,你这种不续签的情况,应当给与经济补偿。也就是按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假如你工作了10年,那么工厂应当按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给你额外补偿10个月工资。3、补偿和赔偿不能同时拥有。既然拿了补偿了,就不能拿赔偿。尽管我很同情你,也痛恨这种公司,但是从法律上说工厂并没违法,因此不存在赔偿。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案例分析 紧急!!!!!
呵呵,审案的吧。我来说说吧: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应当支持,但要求全额支付培训费,不合法,三年服务期,已服务一年,支付三分之二培训费是合理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服务条款,应当有效,且得到保护。第二,刘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补偿。双方协商解除时,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应当支付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不应当支付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提出的,要求支付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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