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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家暴导致离婚一般可以赔偿多少

2024-01-02 08:31:0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iliaoPan.Com家暴离婚时能拿到赔偿吗知乎(家暴离婚时能拿到赔偿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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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时能拿到赔偿吗知乎(家暴离婚时能拿到赔偿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遭受家庭暴力 离婚时能否申请补偿?

今天(3月2日)上午,市妇联上线亳州广播电视台广播直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注两癌救助、家庭暴力等问题进行回复。

市民咨询:遭受家庭暴力 ,离婚时能否申请补偿?

全国妇女代表、律师刘峥嵘回复:遭遇了家暴和出轨,可以要求赔偿金,如果自己没有工作,在家庭照顾孩子老人,为这个家庭付出的比较多,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向对方提出来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允许的。

市民咨询:申请两癌救助,需要哪些条件?

市妇联副主席夏萍回复:两癌专指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的条件要求患者要有诊断资质医疗机构的确诊,要是宫颈癌浸润癌二级以上,或者乳腺是浸润癌的,这两个癌是可以救助的,救助的标准是每个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并且是一次性救助。

市民咨询:多子女家庭,该如何平衡亲子关系?

亳州家庭教育协会秘书长李陆河回复:在孩子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先让孩子自己去解决,你作为一个观察者,不要第一时间当裁判员;父母多给孩子营造一些仪式感,给不同的孩子不同的陪伴时间,尽可能地错开,能够有与孩子单独相处、交流的时间;不要在家里,拿孩子之间去互相做比较,因为比较在家庭当中会滋生嫉妒和竞争。

3月3日的上线单位是市应急局,如果您想咨询相关问题可以拨打热线电话5501234、5501116、5532370、5532371进行咨询。

绍兴离婚律师:发生家暴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赔偿

以下信息由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整理分享,信息来自于网络

事实经过:原告A与被告B于2018年1月3日登记结婚。

2020年6月2日0时25分许,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琐事争吵,发生冲突,造成原告受伤。当日,分局开具验伤通知书,原告至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验伤,诊断为:损伤(头面部、左肩)。原告此次受伤当日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金额合计433元。

同日,经分局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协议内容为:1.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B一次性给A200元医药费等所有费用,当场结清。2.双方伤势自理,无需验伤,双方互不追求对方任何责任。3.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签字后生效,今后双方无涉,互不找对方任何麻烦,如有滋事,依法处理。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再处罚。

2020年6月5日,原、被告登记离婚。

2020年6月11日,原告至医院化验,项目名称为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为此,原告支出化验费32元。

2020年6月22日,原告至医院南院检查,超声检查报告单(彩)显示:姓名A,科室妇产科,门诊号XXXXXXXXXX,检查项目为腔内彩色多普勒,超声提示早孕40天。

2020年7月1日,原告至医院进行无痛人流术,后于2020年7月15日复诊,为此共计支出医疗费2,480.96元(已剔除附加支付783.14元)。

法院判决:一、被告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A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二、驳回原告A其余诉讼请求。

法理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被告自认其确实于2020年6月2日对原告实施了家庭暴力,而双方于2020年6月5日登记离婚,可见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是导致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原告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被告对其进行损害赔偿。

郝小青律师|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

家暴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 司法守护被家暴的“她”

2023年3月1日是我国反家暴法实施七周年。七年来,“家暴违法”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对家暴“零容忍”,依法严惩施暴者,及时维护受害者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

《法治经纬》版今天聚焦司法守护“她权益”,以期公众进一步认识、认清家暴问题,提醒人们及时发现家暴现象,对一切家庭暴力说“不”。

家庭暴力曾经一度被看成是“家内私事”,在隐蔽角落下藏着太多难言之隐与血泪伤痛。

随着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2021年施行的我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写入法典,新修订的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今年开始施行,进一步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彰显了法律对家暴的“零容忍”态度。

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七周年之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近期所办案件选取了三个有关“她”的故事,带大家一起了解如何用法律向家庭暴力说“不”。

漫画:李晓军

恋爱同居频遭辱骂

亦可以申请保护令

她与男友恋爱同居期间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她提出分手,男友不仅坚决不同意,还多次对她进行辱骂,甚至用红色涂料在她卧室墙上书写其姓名以示威胁,并每天给她发短信进行恐吓,扬言“分手就自杀”。

这些行为,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后经某三甲医院诊断,她患上重度焦虑症,必须服药治疗。为此,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随后,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威胁申请人的裁定。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执行。”法官表示,通过该条款可以看出,恋爱同居关系中存在暴力行为的,同样适用反家庭暴力法并受该法保护。

法官指出,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实践中认定精神暴力的标准,一是侵害行为具有经常性特点,以此区别于日常生活中偶发性的争吵;二是精神伤害结果需达到一定程度。“相比于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更具有隐蔽性,其对受害方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应摒弃只有身体暴力才是家暴的错误观念,对精神暴力也要勇敢说‘不’。”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施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此外可以责令施暴一方迁出申请人住所。”法官说,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还包括禁止施暴一方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施暴一方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离婚后私密照流出

可申请紧急喊“停”

她与前夫协议离婚,未想到前夫恶意违反离婚协议约定,拒绝支付房屋分割折价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为了进一步威胁,前夫将二人的婚内私密照片,通过微信和一些社交平台发送给了她的朋友及家人。

为了阻止自己的个人隐私被肆意传播,她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到24小时,她就收到了法院禁止男方违法传播个人信息的裁定。

法官表示,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扩充。该法第29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从多层次、多维度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既有恋爱或婚姻过程中的保护,也有分手或离婚后的保护。在制止的不法行为上,既包含纠缠、骚扰妇女等行为,也包含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法官说,在侵害发生的时间上还包含了侵害客观发生前但面临侵害现实危险的情况,从而在立法上实现了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据介绍,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限,法官说,“根据规定不超过六个月,但在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

无过错方请求赔偿

获得更多财产份额

她与丈夫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每每丈夫周末喝酒应酬回来,还会找茬与她吵架,并对她拳打脚踢。这样的日子让她忍无可忍,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久,她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归她抚养,她也得到了更多比例的财产份额,并判令男方须支付她精神损害赔偿金。

“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施暴方可能丧失子女抚养权,无过错方还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同时,在审理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由施暴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在财产分割上,还会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遭受家暴的一方不仅可以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北京一中院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张琳说,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私事,也是社会公事,不仅直接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还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危害社会安全稳定。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充分保障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鼓励当事人勇敢向家暴说“不”,家事法官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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