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割,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怎么分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割,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怎么分

2024-03-02 23:36:1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ikaoONLine.COM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方式,离婚分配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ikaoONLine.COM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方式,离婚分配财产的方式有哪些(离婚财产未分割还能重新分配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割?7种情形详解+法院裁判规则(收藏备用)

本文

离婚过程中除了离婚本身之外,往往还伴随有抢孩子(争夺抚养权)、分房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两件事情。

今天明律就主要从实务角度说一说分割房子的事情,讨论一下哪些房子离婚时能分割?

因为是实用干货,所以很多地方本文就不展开不深入了,相关法条也不援引解析了,直接上结论。赶时间的,没耐心读完全文的读者,只看加粗标黑部分亦可。

一、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能分的房子仅限于夫妻共同房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夫妻之外的其他人产权的房产,有他人产权的共有房产,均不属于离婚时应分割的房子。

但是,民事法律关系推崇“意思自治”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当事人自己说了算”、“当事人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因此,如果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夫妻两人)能协商一致的话,其实无论什么性质的房屋都是可以拿出来在离婚时予以分割的。

即,协商一致,离婚时可以分割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写清楚了各自份额)和共同共有(没有注明各自份额)。分房子时,按份共有的房屋就按登记的份额计算各自份额;共同共有的房屋一般以100%除以共同共有的人数来均分房屋份额。

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时,既可以不按照产权证记载的份额分割,也可以不按共同共有人的人数均分。

即,协商一致,离婚时分房子,可以突破或否定依据产权登记计算出的相应份额。

离婚时的协商一致主要有两种情形: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的协商一致;去法院诉讼离婚调解时的协商一致。其实无论在哪儿,只要是能协商一致,都算数的,都合法有效的,但务必记得变更过户是才取得房屋产权的终点,收到相应钱款才是落袋为安的终点。

本文主要讨论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依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哪些房子能分割?即“诉讼分割”时怎么分房子。

二、只要有名字,一定有权分

明律看过不少离婚分房子的文章,从法律规定、房屋属性、产权登记、取得时间、全款或有贷款、出资情况、父母出资、赠与继承等方面全方位全线铺开,娓娓道来,面面俱到,看得人千头万绪头晕目眩的。普通百姓看完后,一般还是搞不懂自己家的房子到底能不能分?

房子作为不动产,当然先看不动产登记了。一方判断自己有没有权利分房子,须先看房产证。

只要房产证有名字,不管房屋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也不管是谁出资,之前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其他人的财产,一方上了名字后就肯定有权分了。剩下的无非是按登记份额分,还是按共同共有分的问题。

请注意一种特殊情况:房产证上有夫妻之外的其他人的名字。

此时,因为涉及到夫妻之外的其他人的权益,就不在离婚案件中判决分割该房屋。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或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分割该房屋。

有名字的夫或妻也还是有权利分此种房屋的的,只是不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而已。

请注意前述特殊情况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其他人为夫妻生育的未成年子女。

此时,法院重点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则该房屋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如并非赠与,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

三、无产权证,等有证了再说

无产权证房屋大致可分两种情形:

其一,根本不会有产证,例如承租公房、宅基地房屋、小产权房屋、违章建筑等。

其二,可以取得产证,但离婚时还没取得产证,例如期房、限制转让期间的拆迁安置房、已交房但产权证还没办妥的房屋等。

第二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最多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会判决所有权。有了产权证,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没有买下产权的承租公房,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宅基地房屋,法院大概率是不处理的,理由一抓一大把:是家庭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是没产证的房屋;离婚后一方因户籍的迁移丧失村民待遇的。小概率处理的,一般判决获得房屋的一方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小产权房,法院要么参照第二种情况判决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要么压根不处理。看造化了。

违章建筑,法院不处理。谁给你的勇气,让法院分割违章建筑?梁静茹吗?

四、婚前购房写出资方一人名字

科普一下,法律上婚前婚后是以“登记结婚”的日期为界的,不是以举办婚礼的日期、或者实际开始共同生活的日期为界的。

一方婚前出资购置的房屋(包括其父母出资购置的情形),只登记了出资人一个人的名字的,该房屋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种特殊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虽然不改变该房屋是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请求分割这一部分。

五、婚前购房,写另一方名字

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写女方一人名字,或者女方(或女方父母)出资购房写男方一人名字,此时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一般情况下,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男女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的,则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六、婚前双方出资一方名字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只写夫或妻一方名字的,要看购房是不是在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其一,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其二,双方在非同居生活期间购房,视具体情况而定,会有共有财产、借款、赠与等多种可能。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只写夫或妻一方名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相反证据,则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七、婚后取得,写一方名字

这是最复杂的状态了,不可一言概之了,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明律归纳一下常见的几种情形:

1,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即便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只写自己的名字,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若一方只支付了首付款,则房款尚未偿还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写另一方的名字,算婚内赠与,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自家子女一个人的名字,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注意这个推定结论和父母婚前出资买房是截然相反的。

5,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非自己子女的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夫或妻某一方的除外。

6,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一方婚后继承或受赠的房屋,就算只写了一方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8, 一方婚后继承或受赠的房屋,遗嘱或赠与合同写明只归一方个人所有的,算一方的个人财产。

9,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即便只写了一方或者另一方的名字,该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10,婚后所得动拆迁房,要看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动迁不改变房屋的财产性质。除非被拆迁房屋与动拆迁取得房屋产权登记不一致,则另当别论。

综上所述,婚后取得房屋,即便只写一方名字,也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般情况,个人财产为特殊情况。

八、法院怎么处理?

1, 双方协议一致,按双方协议内容处理。

2, 双方都要房子的,竞价,价高者得。

3, 一方要房,一方不要房的,拿房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

4, 双方都不要房子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分售房款。

九、总结

1, 协商一致的“约定”始终优先于法律规定的“法定”。

2, 结婚、离婚均不改变房屋是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3, 不管婚前婚后,加夫或妻一方的名字,肯定会让该房屋变成共有财产。

4, 共同出资所得房屋,基本都是共同财产。

5, 婚前所得房屋,以个人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为特殊。

6, 婚后所得房屋,以共同财产为一般,个人财产为特殊。

7, 父母出资买房写自家子女一个人名字的,婚前推定为其个人财产,婚后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条总结仅供参考,实操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本文基本涵盖了离婚分房的常见情形,按图索骥,八九不离十,建议收藏备用,以备不时之需。

离婚财产怎么分?律师告诉你这些处理原则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一直是一个重点、难点。每个当事人都想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你知道法院是按照什么原则来分割财产的吗?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法院的一些裁判思路。

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是遵循一定原则的,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有:

1、均分原则。

一般情况下财产是平均分割的。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首先,应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给与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照顾。其次,应照顾女方的权益。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对于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可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以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从充分发挥共同财产的效用和不损害财产的经济价值出发。比如有辆车,男方有驾照,女方没有驾照,为了实现车辆的价值,基本会判给男方。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原则:

1、绿色原则。

比如房产、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考虑到更名还需要办理一定手续,也会考虑在维持登记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判决。

2、不离婚一般不分割原则。

双方在婚姻期间一般法院不会单独处理财产分割,除非有特殊情况。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离婚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把握住法院的裁判思路,才能更好地争取自己的权益。

打官司要花多少钱?一文搞清诉讼费用!

莫慌莫慌,

跟打官司有关的这些“钱”,

其实有一个专业名词,

叫“诉讼费用”

俗话说“钱要花在刀刃上”

跟“钱”有关的问题

这回我们“盘”个明白!

什么是诉讼费用?包括什么?

答: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

诉讼费用总共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如申请执行的费用、申请保全的费用等)以及其他诉讼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是谁交?

答: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有人借我钱不还,

案件受理费和欠款多少有关吗?

答:有关。“借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财产案件的一种,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

举个例子

张三欠李四12万元

那么根据上方的表格公式

案件受理费为

50 90000*2.5% 20000*2%=2700元

我想起诉离婚,

分割我们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我需要交多少案件受理费?

答:如不涉及财产分割或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需交纳200元案件受理费; 如涉及分割的财产数额超过20万元,则另需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受理费。

我申请执行要交多少执行费?

答:对于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具体规则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如执行金额为2万元,则执行费为

“50 10000*1.5%=200元”。

我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了保全,

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答:保全费用也是按比例分段收费的,而且上限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

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听说有时诉讼费用会“减半收取”,

怎么样才可以打折呢?

答:是的,诉讼费减半收取的情形如下:

1.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一般什么时候交?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原告应自收到受理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如逾期未交将按撤诉处理。原告预交并不意味着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法院最终根据判决结果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金额。

最近手头有点紧,

诉讼费可以缓一段时间交吗?

缓交诉讼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我已经申请立案,

诉讼费用要怎么交?

可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交纳。

也可以在网上交费。(如下图)

第一步:搜索“广西高院”公众号,关注广西高院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对话框,点击右下角便民服务中的“广西电子法院”;

第三步:进入页面点击“网上缴费”即可。

莫慌莫慌,

跟打官司有关的这些“钱”,

其实有一个专业名词,

叫“诉讼费用”

俗话说“钱要花在刀刃上”

跟“钱”有关的问题

这回我们“盘”个明白!

什么是诉讼费用?包括什么?

答: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

诉讼费用总共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如申请执行的费用、申请保全的费用等)以及其他诉讼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是谁交?

答: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有人借我钱不还,

案件受理费和欠款多少有关吗?

答:有关。“借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财产案件的一种,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

举个例子

张三欠李四12万元

那么根据上方的表格公式

案件受理费为

50 90000*2.5% 20000*2%=2700元

我想起诉离婚,

分割我们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我需要交多少案件受理费?

答:如不涉及财产分割或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需交纳200元案件受理费; 如涉及分割的财产数额超过20万元,则另需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案件受理费。

我申请执行要交多少执行费?

答:对于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具体规则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如执行金额为2万元,则执行费为

“50 10000*1.5%=200元”。

我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了保全,

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答:保全费用也是按比例分段收费的,而且上限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

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听说有时诉讼费用会“减半收取”,

怎么样才可以打折呢?

答:是的,诉讼费减半收取的情形如下:

1.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一般什么时候交?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原告应自收到受理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如逾期未交将按撤诉处理。原告预交并不意味着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法院最终根据判决结果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金额。

最近手头有点紧,

诉讼费可以缓一段时间交吗?

缓交诉讼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我已经申请立案,

诉讼费用要怎么交?

可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交纳。

也可以在网上交费。(如下图)

第一步:搜索“广西高院”公众号,关注广西高院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对话框,点击右下角便民服务中的“广西电子法院”;

第三步:进入页面点击“网上缴费”即可。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标签: 财产 分配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