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公司法» 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什么,行政法里面包括哪些法律法规

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什么,行政法里面包括哪些法律法规

2024-01-09 20:10:2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下列法律法规 各项属于行政法的是( ).2、3、4、5是行政法。区分是否是行政法可以从4个方面来判断(个人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下列法律法规 各项属于行政法的是( ).

2、3、4、5是行政法。

区分是否是行政法可以从4个方面来判断(个人总结):

wWw.ZuiWan.Net

1、看它的名称。行政法行政法是指由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规范,一般多以“条例、规定、办法”等字样作为名字。

2、看它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行政法规定的都是某一具体行政主体的内部关系,不涉及此行政范围,不受法规约束,也就是说它的管辖是单一的、有局限的。

3、看它法律关系是否平等。在行政法规定的范围内,行政主管部门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对违法者有行政处罚权,而公民处于被管辖地位,相互法律关系不是平等的。

4、看违法处理的结果。违反行政法规,由行政法赋予执法权的政府主管部门直接认定进行行政处罚,如警告、吊销资质、罚款、行政拘留等。违反其他法律,处理结果由仲裁或法院作出认定。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但并没有成文的行政法法典,这里所说的行政法应该做广义的理解。行政法 与民法 刑法等相对应的,是从应用法学方向分类的。它们分类的标准是以其具体的法律规范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如 民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而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首先 婚姻法 调整的是平等主体(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人身关系)所以是民法范畴。

义务教育法 教室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税收法 都是行政法。 最简单的理解方法,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如政府与公民)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 与行政法不是一个体系。PS:劳动法的分类一直存在争议。

④道路交通安全法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

行政法,顾名思义是行政领域的法律。

调整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权力机关与被管理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

以这个为标准去卡上面的选项,很明显除了第四个都不是。

456都是属于行政法,它们是指国家大事的处理上,

二、目前关于行政调解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目前关于行政调解的法律法规如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的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5条也有要求。

三、违反了计划生育行政法律法规承担什么后果?

目前,因为非婚生或超生子女被剥夺征地补偿款引发的纷较多,部分土地 管理部门或法院处理类似纷只要看到超生子女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就剥夺 他们的权益,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违反了计划生育行政法律法规,应由其父母 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超生子女是无辜的,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在法律上地位是平 等的。而超生子女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村民委贸会分配土地补偿款是 民事法律关系。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因父母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而受到影响。

四、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