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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汽车相关的法规,汽车行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4-03-03 01:52:0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请问大家与汽车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针对民用改装车的规定是,已领牌照汽车进行改装时,应向登记车管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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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与汽车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

针对民用改装车的规定是,已领牌照汽车进行改装时,应向登记车管所申报,其改装技术报告经车管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改装。改装完毕后,经车管所检验合格,办理改装变更手续。

各地对改装车限制的统一口径是,“改装车存在安全隐患。”然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对安全的理解也各有不同,以至于有的地区对汽车改装要求宽松,有的则采取紧缩政策。

改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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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安全

采访中记者发现,车管所相关负责人态度明确,只要是不影响驾驶安全的改装都不被禁止,年检都能够通过。郁晓文主任说,这样的说法是有依据的。省交警大队在2003年《关于落实〈公安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中有关车辆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不违反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出于装饰目的,在小型越野客车加装前后保险杆,侧身大包围,车顶行李架,照明灯,在小轿车加装车尾饶流板。办理加装上述装置的车辆注册登记时,对其车辆外廓尺寸参数仍按公告标准参数录入,办理车辆定期检验时,亦按未加装的原有外廓尺寸予以检核。郁主任解释,这个规定明确指出了在不违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汽车进行部分改装依然视为合格,可以顺利通过年检。

关于汽车的法律问题

购车需注意的八个法律问题:

【问题一:合同条文不完整】

现实中,部分购车合同简单到只有几条条款,甚至是仅以购车交接单代替合同的简易合同,除了客户信息外,关于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片言只语,既不说清责任,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更加缺少诸如质量、交付及验收方式、保险、上牌及修理、更换、退货、争议解决方式等一系列重要条款,完全不符合《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法律条文要求。

【问题二:合同约定减轻经营者责任】

如某些购车合同约定:“买方在接到卖方提车通知后七日内须与卖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其预付款作为违约金没收,并且卖方有权将该车另行销售。”又如,“本协议生效后,如因厂家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交付车辆的,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中,经营者首先免除了自身违约责任,同时也将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明显是加重消费者责任。更何况的是,预付款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逾期交接没收预付款,没有法律根据。

【问题三:新车约定“只修不赔”不合理】

“只修不赔”,是汽车销售行业内一种比较典型的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不公平约定,完全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二十四条及《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问题四:车价随意定,增加消费者风险】

据了解,很多购车合同规定:“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的新的配置和价格执行”;或规定:“在提车时如遇相关国家政策调整(如高消费税)或因汇率变化,影响交付价格时,甲方调整销售价格额度以当时厂方指导价格调整额度为准”等。

此类条款对于汽车价格的变化作出了所谓“特别约定”,使消费者的购车价格处于不明确的状态。当汽车价格行情上涨时,经营者以厂家调整价格为由随意涨价;当汽车价格行情下跌时,经营者则要求按原价销售。但实际上是消费者承担了政府调税、厂家调价的风险,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也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问题五:故意混淆定金、订金和预付款性质】

不少合同规定:“经销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订单人的预订金。在经销商确认收到预订金后,此订单合同开始生效。订单合同生效后,因订单人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订单时,经销商不予接受,预定金不予退还”。

此类条款中同时出现“预订金”和“预定金”字眼,当消费者违约时,将“订金”转化为“定金”,而经销商违法则不负有赔偿责任。这违背了“定金罚则”,不符合《担保法》规定,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对等,明显有失公平。

【问题六:提货时验收无异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不少合同规定:“消费者应于提货当日对所购车辆仔细验收,有异议当场指出,经甲方确认后做出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事实上,消费者根本都难以当场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此类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时,要求销售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应有合法权利。

【问题七: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经营企业】

不少购车合同约定:“卖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有最终解释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据此规定,当对厂家指定的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最终解释权归厂家”,就会做出有利于厂家的解释,有可能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显然是违背上述法律规定的。

【问题八:合同内容表述有歧义】

不少汽车合同条款语义表述不清晰、存在多种解释,或者用语不够规范、详尽、具体,不能给消费者在理解合同条款上带来相对稳定的预期。合同约定不明,或同一份合同中出现多重标的物质量标准,合同履行地点、期限表述不明确,具体条款内容表述存在歧义等,势必给合同履行造成困难,也为日后可能引发的争议留下很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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