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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是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吗,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024-01-09 18:09:56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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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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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不续签合同后单位给的补偿金应该什么时候给

如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如若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原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即应当支付。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双倍工资赔偿,经劳动局仲裁开庭后休庭等通知,从申请仲裁到裁决有时间规定吗?

入职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一个月起到一年内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这里是入职一年内有效。如果一年后还没签订合同,将视为签订了无期限合同。你也就没有权利再申请支付双倍工资了,但是你们之间是将视为有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解雇你将支付赔偿金,一年为一个月。还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 再说了,就算你要申请,有效时间也过了,比如你1998年1月1号入职,到1999年1月1号。这一年内没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你必须在2010年1月1号之前提起诉讼。劳动纠纷都是一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这不难理解啊,没签订合同,你应该知道被侵权了,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知道法律有这一条规定,这很主观,不学法律过错方是你自己,你不能归于用人单位。你还是从别的地方找找用人单位的违规 吧。这点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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