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补偿金比较少约定有效吗,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按月还是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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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法律是有规定按月支付。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因为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对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的保护性补偿,一次性付清有利于劳动者的权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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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离职以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问题
公司如果不支付补偿金,这份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补偿金每个省份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浙江省的是年基本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低于这个标准,这份协议会因为显失公正而被撤消,法律不予保护,你就放心吧!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这个规定叫<**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上面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离职后一个月才开始发放的,限制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发放形式可以一次性,也可以按月发放,你所说的补偿金包含在所发工资里面,这不合法,人都没走,怎么可以发放补偿金呢!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的相关协议,必须给予补偿吗?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关于竟业合同补偿金和违约金问题
这个劳动合同显失公平,没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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