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同意探视探视权能执行吗,探视权有没有规定探视时带走孩子

 2023-10-30  阅读 375  评论 0

摘要: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有网友在看过日剧《昼颜》后又这样的评论:《昼颜》剧里女一号指责女二号,说不可以离婚,会伤害孩子。这完全莫名其妙的。女二号自己说得好:孩子可以看穿爸爸妈妈的心的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有网友在看过日剧《昼颜》后又这样的评论:《昼颜》剧里女一号指责女二号,说不可以离婚,会伤害孩子。这完全莫名其妙的。女二号自己说得好:孩子可以看穿爸爸妈妈的心的。夫妻貌合神离难道孩子就开心了?而且日本法律总应该对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探视权、抚养费有规定吧。即使主妇不要监护权,也可以探视;如果主妇要监护权,那么前夫也要支付抚养费啊。离婚有啥可怕的。把简单的事情说得绕来绕去很复杂,真是奇怪的思维。讨厌老公就离婚,明明很简单。没有自尊的女人真可怕。

网友咨询: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有探视权,这个探视权需经男方同意吗?

广东凡天律师事务所高加攀律师解答:

男方有协的义务,无需男方的同意。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的义务。”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男方不愿意承担宝宝的抚养费,也主动放弃抚养权,由女方抚养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要求男方无探视权,受不受法律保护

高加攀律师解答:

抚养费义务与探视权相互独立,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方探视小孩,除非其探视会危及子女的身心健康,否则该权利不应被剥夺。

行使探视权需遵循什么原则?

高加攀律师普法:

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探望权的行使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协议可在法庭外进行,也可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当事人协议,是因为当事人双方对自己和子女生活实际状况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执行。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

高加攀律师普法: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因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高加攀律师补充: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因此,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原文链接:http://law.bianhulvshi.com/117.html

发表评论:

管理员

  • 内容74205
  • 积分0
  • 金币0
关于我们
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联系方式
电话:17898872021
地址:
Email:
注册登录
注册帐号
登录帐号

Copyright © 2022 法律咨询网 Inc. 【测试站】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www.bianhulvshi.com

陕ICP备2022013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