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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法治的,国家治理体系以法治为保障

2024-01-05 16:23:4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如何理解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法制与德治的共同推进以德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顶层建筑,在现阶段需要完善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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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法制与德治的共同推进

以德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顶层建筑,在现阶段需要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就必须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在初级阶段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终极的以德治国,而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只有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完善我国的治理体系。

二、商鞅变法和孝文帝改革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共同因素有哪些

商鞅变法和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共同作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为这两次改革都改变了旧的制度(奴隶制),强化了封建统治。

(1)都处在分裂割据、社会动荡的时代;

都面临着增强国力,击败外敌的任务;

都有国君或皇帝的大力支持。

都是封建化性质的改革

(2)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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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从法律上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后世影响深远。

魏孝文帝改革:推行均田制,进一步完善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有利于增加国家收入、缓和阶级矛盾,对后世影响深远。

(3)都增强了国力,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老赖是什么意思?

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老赖是什么意思?赖着不还钱么?其实不是,国家对于老赖的定义不是从金钱方面来说的。

老赖其实是被法院判定为的失信人。就是说如果你符合下列的特点,那么法院就会把你列入失信人的名单了。

(1) 已经生效的法律义务,完全有能力照做但是却拒绝履行的人。

(2) 本来可以还钱,但是却故意转移财产或者隐藏财产等。

(3) 不遵守资产报告规定的人。

(4) 不遵守限制消费指令的人。

(5) 没有理由的拒绝和解的人。

(6) 伪造证据、胁迫或者利用武力抵抗执行的人。

那么老赖的生活会有什么不便和限制呢?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做出规定。具体如下:

一、失信被执行人自身受限

1、失信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2、失信被执行人虚拟账户法院可查封、冻结

3、法院可网上冻结、划扣失信被执行人财产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5、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老板、高管等

6、失信被执行人车辆上不了高速

7、失信被执行人水陆空出行均受阻

8、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通通驳回

9、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炒股、买房、出境

10、养老金等固定收入可直接划扣

11、法院利用新媒体,发布抖音视频,全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12、失信被执行人最高可判7年

二、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上私立学校

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已招录的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三、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考大学可能被拒绝录取

四、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考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政审无法通过

五、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可强制执行

六、失信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房产也可执行

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通常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期限是两年,如果坚决不执行还可能会在原有期限下延长一到三年,对于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可能还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当然,对于履行完毕的执行人来说,只要提出消除失信信息的书面申请,相应的不良记录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四、关于经济法的问题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财产赠予关系、财产继承关系虽然是经济关系,但是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经济法律关系、人身关系等不是经济关系,更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三、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四、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通常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应采取如下的结构:

1、企业组织管理法;

2、市场管理法

3、宏观调控法

4、社会保障法。

第一章.竞争法

竞争法是由三个法律所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三者相比较,《反不正当竞争法》更重要一点。(2004年司法考试中后两者没有出现考题,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出了一个三分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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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德治 法制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