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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24-01-04 08:03:51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职工正产参加劳动,但往往因为某些原因,莫名被辞退,那么面对这些情况,职工应该怎么维权呢?首先,劳动者需要掌握不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职工正产参加劳动,但往往因为某些原因,莫名被辞退,那么面对这些情况,职工应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劳动者需要掌握不同的离职情形。

第一,职工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6)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2、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强制调整工作岗位,不提供原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你曾签署过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东西,再以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会被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被驳回。除非你持有被威胁签订该协议,或者在签订该协议后又多次要求废除该协议,要求单位给缴纳社保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同样属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二,职工离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1)劳动者非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并非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就不受法律保护)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举证责任仍然在单位。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同时得证明劳动者有违反该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劳动者对单位规章制度的质证主要应集中在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是否组织劳动者学习?是否对劳动者进行公示过?)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合同终止。

(7)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合同终止。

(8)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第三,用人单位如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最常见的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被公司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被辞退。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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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以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其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社平工资的三倍支付,支付年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月平均工资不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就是工作几年支付几个月。

(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注意:因为《劳动合同法》施行于2008年1月1日,所以对于施行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按《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经济补偿办法执行。当时的经济补偿办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和《劳动合同法》的一致,只是无论是的平均工资是否是社平工资的三倍,都最多能领取十二月的经济补偿。例如:张三于1990年参加工作,2024年离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张三的工资达不到社平工资的三倍。此例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分两个时间段。第一段:1990年-2007年,张三共工作17年,但按照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张三12年的经济补偿。第二段:2008年至2024年,因为张三的平均工资达不到社平工资的三倍,所以张三获得经济补偿的年限并不受十二年的限制,既用人单位应支付张三16年的经济补偿。所以张三共计可以获得2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牵涉待九几年大批企业改制,很多集体企业转变成私人企业,公司从性质、名称到法定代表人均发生了变化,虽然职工从改制前到改制后均在该企业上班,但是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职工若想主张改制前的经济补偿,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形。)

劳动者若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知晓以上各项法律规定的同时,必须掌握一定的证据搜集能力。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微信、工作邮件、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每一项都有可能是你成功维权的坚实后盾。都毕竟法律看的证据。

另外有关维权途径,可以至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目前,仲裁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法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也只有10块钱。据数据统计,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的比例是大大高于用人单位的胜诉比例的。虽然维权道路可能较长,过程也比较践行,但希望每一个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人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认为只是几千块不值当这么麻烦,因为只有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了,不断用法律和企业的违法行为做斗争,才能让企业在代价中汲取教训,从而改善自己的用工行为,进而为所有劳动者提供更为公平的、合理的、合法的工作环境,减少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现象的发生。

学无止境,衷心希望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学习一定的劳动法律法规,从而避免自己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时不知维权、不会维权的窘境。而且,这些知识并不难掌握,毕竟请律师是需要花钱的。你自己掌握了这些东西,至少可以省去请律师的费用吧。

希望我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人,有问题可以留言咨询。小编会尽自己可能帮你解答劳动争议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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