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签了协议离婚怎么离婚,有婚内协议夫妻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签了协议离婚怎么离婚,有婚内协议夫妻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2024-01-02 23:59:3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bianhulvshi.com婚内协议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bianhulvshi.com

婚内协议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离婚怎样分割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婚内签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一方反悔有用吗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很强,婚内达成的书面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有效。但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否则协议会因为一句话而导致无效,请一定谨慎签署。

一、以离婚或者出轨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比如“将来双方离婚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或者“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这样的约定都属于无效约定。

二、财产分割协议需明确约定财产范围及财产归属。

如果笼统地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属一方所有,不能保障财产权益。可能会被认定夫妻之间的赠与,而不是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被认定为赠与的话,赠与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赠与。

三、财产分割协议涉及房产的,尽量公证或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有关房产的约定,实务中争议比较大。所以将共有房产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或者将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尽量公证或者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四、财产分割协议中对公司股权、股票、基金等财产的分割,不仅要约定份额归属,还应该约定增值、分红、权利行使等。

五、不要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问题。

财产分割协议就是单纯地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不要牵扯进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不能有关于抚养权、抚养费等人身关系的约定,会导致协议不再是单纯的财产协议而无效。

李晓娟律师提醒: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仅仅是对财产的分割进行约定,不能附有任何的前提条件,不可以约定人身权利。

我们实务中处理的案件,很多自行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会因各种原因而无效,导致虽然签了协议但不能保护自己财产权利。需要签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建议尽量请专业婚姻律师帮您审核修改或代书,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基本案情:

老张与李大姐均离异,2007年人过中年的两人再婚,婚后两人共同做生意,风风火火地几年打拼下来经营收益颇丰。经商量两人先后购买248平方米住宅一套、128平米住宅一套。

两人婚前均有一个儿子,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2016年两人书写了《婚内财产约定书》:248平米房子归李大姐,128平米房子归老张,两人百年后各归自己儿子所有。

2017年,两人又在深圳按揭购买100平方米住房一套。三套房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2021年开始,两人的感情出现危机,老张提起离婚诉讼,李大姐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对财产分割两人产生分歧:老张认为,三套房主要是自己辛苦努力的成果,其个人付出更多,应当分得两套房。李大姐认为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没约定的平均分配。

处理结果:

1.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2.面积248平米房子归李大姐居住使用,待具备办证条件时,登记在李大姐名下;

3.面积128平方米房子归老张居住使用,待具备办证条件时,登记在老张名下;

4.深圳房产两人各享有50的份额。

裁判依据:

全文按照法院判决书摘录如下:

本院查明的原、被告婚内取得的三套房产属于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予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016年2月22日由原被告双方签署的《婚内财产约定书》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对两人均具有约束力。…

风险提示:

对婚内财产,一旦以书面形式作出处分,就是有效的,离婚时就要据此依法分割。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财产分割协议不可儿戏。有人说,当时我写这个协议是为了哄媳妇儿开心,求得她的原谅,并没有当真。法律有规定,可以约束双方。你是儿戏,她儿戏,就是儿戏。你儿戏,她当真,就是真的。

2.有协议在,不论付出谁多谁少。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就是,共同共有,不论付出或者挣钱多少。只要有协议,就算是买房的款项全部

3.协议的财产必须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如是父母买的房,或者宅基地上登记为父母的房子,这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约定,约定也是无效的。

婚内签的书面忠诚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近年来,随着公众法治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对婚姻关系的珍视和维护,夫妻间签署“忠诚协议”的现象逐渐增多,家事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时,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提交“忠诚协议”的情况。

网友咨询:

婚内签的书面忠诚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答:

“忠诚协议”,就是夫妻二人在婚前或婚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财产的协议。

这种性质的协议是否有效,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内容来确定。法律并不禁止忠诚协议,但也对忠诚协议有着一定的约束,因此并非所有忠诚协议都有效,也需要满足一定要求,注意一些事项。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要挟等情况,最好不要出现一些条件性的话语,忠诚协议最重要的一点,该财产分割是决不能以离婚或者结婚为条件的,因为这涉及到一方的“婚姻自由”权,很容易被判定为无效协议。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规定,对于夫妻之间相互忠实,有明显的条款,处于婚姻关系续存期的夫妻双方具有忠诚于婚姻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实施起来,还是需要靠个人道德的约束,在婚姻关系续存期是无法通过法律强制措施来进行的,因此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通常也是在婚姻关系续存期结束时再进行落实。

法官在审理这种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谁有过错、谁的过错大、是否必须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办、财产分割如何均衡双方的利益等等,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最终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杨珊律师简介

擅长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执业以来,始终秉承“竭诚服务,匡扶正义”的执业理念,以“精细化、专业化”的执业态度和责任感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公众法治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对婚姻关系的珍视和维护,夫妻间签署“忠诚协议”的现象逐渐增多,家事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时,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提交“忠诚协议”的情况。

网友咨询:

婚内签的书面忠诚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答:

“忠诚协议”,就是夫妻二人在婚前或婚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婚姻法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财产的协议。

这种性质的协议是否有效,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内容来确定。法律并不禁止忠诚协议,但也对忠诚协议有着一定的约束,因此并非所有忠诚协议都有效,也需要满足一定要求,注意一些事项。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要挟等情况,最好不要出现一些条件性的话语,忠诚协议最重要的一点,该财产分割是决不能以离婚或者结婚为条件的,因为这涉及到一方的“婚姻自由”权,很容易被判定为无效协议。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规定,对于夫妻之间相互忠实,有明显的条款,处于婚姻关系续存期的夫妻双方具有忠诚于婚姻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实施起来,还是需要靠个人道德的约束,在婚姻关系续存期是无法通过法律强制措施来进行的,因此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通常也是在婚姻关系续存期结束时再进行落实。

法官在审理这种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谁有过错、谁的过错大、是否必须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办、财产分割如何均衡双方的利益等等,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最终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杨珊律师简介

擅长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执业以来,始终秉承“竭诚服务,匡扶正义”的执业理念,以“精细化、专业化”的执业态度和责任感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时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处理?(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算)

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呢(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呢(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书范文)

离婚后买房子需要对方签字么嘛(离婚签字)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