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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出轨净身出户,婚前协议出轨方净身出户是否有效

2024-03-03 00:11:49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PeiXunjia.cOm婚前协议出轨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婚前协议出轨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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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出轨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婚前协议出轨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有效?)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净身出户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提醒:这5种情形无效!

“净身出户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说一说。

▌请看案情

被告陈某与周某系同乡,二人在外打工结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发现陈某一直沉溺于网游中不能自拔,夫妻双方经常因此发生口角。2017年春节期间,陈某因网游欠下不少债务,周某欲与其离婚。为挽救婚姻,陈某与周某签订协议书:如陈某因玩游戏而欠债,则“净身出户”。2017年4月,陈某因网游透支信用卡1万余元,周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且主张婚后所有财产归自己所有。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净身出户”协议书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的效力问题,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净身出户”协议书乃被告陈某为挽救婚姻而不得已所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婚姻诉讼中多以出轨、家暴、吸毒等较大过错为惩罚理由,本案被告陈某仅仅是沉溺网游,“净身出户”对其处罚力度较大,显失公平,应认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净身出户”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财产分割为协议对象,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有效。

▌评析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所谓的“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可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本案中,陈某与周某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平等主体,并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且陈某签下“净身出户”协议书是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故本案中“净身出户”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财产分割为对象,不涉及人身等其他问题,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律师说法: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下5种情况,签了协议也没用!

1、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内容的生效以协议离婚为条件,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使得忠诚协议无效

这也就是说,只有在协议离婚时“忠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方案才是有效的,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必须要采取诉讼的手段来离婚时,忠诚协议就是无效的,双方需要做的就是提供所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一切判决将交由法院宣判。

2、“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

协议内容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关于财产的分配也应该是在合理的范围里。比如说,协议约定男方保证不与前女友有任何联系,否则就给女方签订一张10万元的借条。这样的协议内容就是不合理合法的,首先,“任何联系”就不合理,有强烈的主观性,其次,签订借条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不合法的,此借条(借贷关系并不真实存在)不是在真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3、“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

若协议本身只是对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约束,另一人则不在此协议的约束范围内。比如,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不能晚归不能私自外出游玩不能私下和朋友约会,违反就要交“罚金”;而另一人则完全随心所欲。这样的协议内容太过于严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财产分割方式已经严重导致受约束方生活困难。那么这样的协议执行无效,存在一种欺压的状态。

4、协议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协议无效

即财产分割并非协议签订的本意。比如,在一次争吵过后,为维护和睦,李某向王小姐签下一份协议,称婚后一切财产都无条件给予我的妻子王某,不管以后为什么事情离婚,赵某都净身出户,财产自动转为妻子王某名下,以此协议证明。这样的忠诚协议在后来就没有被支持,因为出具承诺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睦,为了稳定关系,而不是为了对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其有关财产的承诺都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故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5、协议并非自愿签订

忠诚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用于约定婚后两者的义务,合理约束双方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以不签就不结婚或者其他理由,以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签订协议的目的,那么此协议本身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投稿邮箱:dahehanjingwei@163.com

婚前协议约定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吗

 当今社会离婚的现象愈加普遍,使得不少新婚夫妻在结婚时不免会担忧另一半会出轨,一般女方为了防止婚外情,会与男方在婚前协议约定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那么,婚前协议约定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前协议约定净身出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前签订协议约定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的话,那么在签订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协议中不能有限制、侵犯另一方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也不能约定剥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

2、关于对家庭财产的分配,不能影响另一方的基本生活。

3、协议可以约定一方出轨就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但是约定的赔偿数额得符合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约定明显过高,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的。

4、依据协议分割财产,需要提供另一方出轨的证据。

5、切记不要在出轨现场拿出协议让出轨方立刻签字。因为这会被认为是在“胁迫”下签订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6、协议一般是在判决离婚时才有可能获得支持。不离婚只要求按协议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即使立案一般也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前男女双方签订的婚前约定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的协议,一般需要涉及大量法律知识。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协议一定要由谁来写,如果真的需要协议,建议还是委托个专业律师帮助拟定。

二、婚前协议书涉及离婚无效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

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

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PS: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

民法“典”亮生活: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这种协议是否有效

12月3日9:00—10:00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FM99.9《城市进行时·政法篇——民法“典”亮生活》特别节目嘉宾: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牛坤律师,和您一起关注:婚内出轨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牛坤

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是否可以让过错方净身出户?

其实法律上根本就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在之前审理的案件中,即使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一般还是以共同分割财产为原则,也就是五五分,差别很小。除非双方曾经签订了“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婚前协议。

“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个人认为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该份协议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以就婚姻间的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只要没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会被支持的。

法律对无过错方给予了很大力度的保护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前《婚姻法》只是规定要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并没有无过错方的表述,这次《民法典》新增的条款,因为婚姻解体给家庭、子女、社会都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立法机关建议加大对婚姻中过错方的惩罚力度,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应加大对无过错方的保护,这也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

对无过错方的照顾,比例应该是多少?

具体是多大比例的照顾,法律确实没有规定,这就考验法官的智慧了。一般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过错程度、财产的多少等来综合予以评定。作为律师,我个人认为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中有一方是过错方,还是要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所体现,一般来说轻微的出轨,可能体现得少些,10%以内的差距。而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比如说已经构成重婚的程度,或者又与第三方生育子女等,可能这个比例就要提升一些。

“有其他重大过错”通常指什么?

这条是《民法典》新增的,在原来《婚姻法》的规定中仅有前四条的规定,并没有第五条这个兜底条款。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征求意见时,就有不少意见提出,鉴于目前我国因过错方导致家庭破裂的离婚案件增多,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远不止上面所列举的几种情形,法律应当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制裁、预防作用,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所以建议采取列举性规定与概括性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方式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此,立法部门采纳了这一建议,在本条中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即第5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损害赔偿范围,完善了离婚赔偿制度。我认为这里一般包括了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既应当包括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害的赔偿,也应当包括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方对无过错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婚姻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判定赔偿数额。

一方婚内出轨,另一方如何证明对方的过错呢?

这个取证行为,一定要保证合法性,不能侵犯他人的个人权利,比如私闯民宅等行为就不可取。我觉得比较实用的方法是:第一,如果发现对方出轨,可以在自己的家中安装录像设备,既然是在自己家中,这不算是非法获得。第二,在离婚谈判时引导对方承认自己出轨,并保存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也可以让其写下书面材料,比如悔过书等。第三,如果发现对方和第三者发生性行为,可以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的笔录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

我觉得婚姻中真遇到对方出轨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克制,要理性。法院对证据要求是很严苛的,一个简单的微信聊天记录,一个牵手的照片,哪怕是一个拥抱的图片,都不足以认定为出轨行为。当然,我也不建议为了要找到证据,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和心血去找私家侦探等去偷拍的行为,毕竟曾经是夫妻,实在过不下去了,也不可能完全是一方的过错,相信双方都有责任,这个时候还是要冷静分析自己的婚姻,分析彼此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真正好的婚姻一定是齐头并进的,两个人的思想观念、看待事情的角度和想法应该是大体一致的,这样才会有共同语言,才会愿意一直在一起。

▲嘉宾 牛坤

12月3日9:00—10:00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FM99.9《城市进行时·政法篇——民法“典”亮生活》特别节目嘉宾: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牛坤律师,和您一起关注:婚内出轨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牛坤

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是否可以让过错方净身出户?

其实法律上根本就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在之前审理的案件中,即使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一般还是以共同分割财产为原则,也就是五五分,差别很小。除非双方曾经签订了“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婚前协议。

“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个人认为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该份协议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以就婚姻间的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只要没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会被支持的。

法律对无过错方给予了很大力度的保护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前《婚姻法》只是规定要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并没有无过错方的表述,这次《民法典》新增的条款,因为婚姻解体给家庭、子女、社会都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立法机关建议加大对婚姻中过错方的惩罚力度,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应加大对无过错方的保护,这也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

对无过错方的照顾,比例应该是多少?

具体是多大比例的照顾,法律确实没有规定,这就考验法官的智慧了。一般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过错程度、财产的多少等来综合予以评定。作为律师,我个人认为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中有一方是过错方,还是要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所体现,一般来说轻微的出轨,可能体现得少些,10%以内的差距。而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比如说已经构成重婚的程度,或者又与第三方生育子女等,可能这个比例就要提升一些。

“有其他重大过错”通常指什么?

这条是《民法典》新增的,在原来《婚姻法》的规定中仅有前四条的规定,并没有第五条这个兜底条款。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征求意见时,就有不少意见提出,鉴于目前我国因过错方导致家庭破裂的离婚案件增多,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远不止上面所列举的几种情形,法律应当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制裁、预防作用,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所以建议采取列举性规定与概括性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方式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此,立法部门采纳了这一建议,在本条中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即第5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损害赔偿范围,完善了离婚赔偿制度。我认为这里一般包括了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既应当包括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害的赔偿,也应当包括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方对无过错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婚姻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判定赔偿数额。

一方婚内出轨,另一方如何证明对方的过错呢?

这个取证行为,一定要保证合法性,不能侵犯他人的个人权利,比如私闯民宅等行为就不可取。我觉得比较实用的方法是:第一,如果发现对方出轨,可以在自己的家中安装录像设备,既然是在自己家中,这不算是非法获得。第二,在离婚谈判时引导对方承认自己出轨,并保存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也可以让其写下书面材料,比如悔过书等。第三,如果发现对方和第三者发生性行为,可以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的笔录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

我觉得婚姻中真遇到对方出轨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克制,要理性。法院对证据要求是很严苛的,一个简单的微信聊天记录,一个牵手的照片,哪怕是一个拥抱的图片,都不足以认定为出轨行为。当然,我也不建议为了要找到证据,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和心血去找私家侦探等去偷拍的行为,毕竟曾经是夫妻,实在过不下去了,也不可能完全是一方的过错,相信双方都有责任,这个时候还是要冷静分析自己的婚姻,分析彼此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真正好的婚姻一定是齐头并进的,两个人的思想观念、看待事情的角度和想法应该是大体一致的,这样才会有共同语言,才会愿意一直在一起。

▲嘉宾 牛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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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婚前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