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首付离婚后房产分配,婚后买车是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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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配)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男方为何只分得1%?民法典来解答
房子是妻子买的,房贷是妻子还的
夫妻二人不仅约定好
房产为妻子一人所有
还签订了《财产约定具结书》
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
民法典这样规定↓
夫妻离婚 争夺房产
浙江杭州的赵先生和李女士于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决定结婚。此时的李女士年收入百万,名下有自己的房产,赵先生收入一般。刚结婚时,两人感情甜蜜,李女士便将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出售,用售房款支付首付买下豪宅,供二人婚后居住。据目前市场价估计,该房约值1200万。
“房子是你出钱买的,房贷也是你还的,这房子我就挂个名字,所有权都归你。”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赵先生为表明自己对李女士的感情,说出这样一番话,还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财产约定具结书》,白纸黑字写明房产为李女士一人所有,赵先生自愿放弃所有权。
经两人协商,房屋登记为李女士、赵先生按份共有,其中李女士占99%,赵先生占1%。两年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矛盾不断升级。2018年6月,两人正式分居。2020年8月,李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驳回。
2021年7月,李女士再次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确认婚后购买的房产归自己所有。而赵先生却认为,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都是为了维护夫妻感情,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法院:房产归李女士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先生和李女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感情未得到改善。现在李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可见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权属已经登记且未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物权归属应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为准。现在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示着双方的真实意思,应是合法有效,因此应按照登记的份额分割上述房产。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确认房产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需按照房屋现值向赵先生支付1%的房屋折价款。
法官:书面约定并非儿戏
本案中,李女士和赵先生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具结书,内容是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意思表示真实,构成夫妻财产协议,在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况下,双方均应严守夫妻之间的“合同”,受其拘束。
此外,不动产登记更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产权登记作为行政确认,具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争议纠纷、保障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出于对物权公示权威性的考虑,也应当承认登记的效力。
本案中,李女士和赵先生两人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并自愿将房屋登记为99%与1%的按份共有,意味着双方就房产的共有比例这一法律事实已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得到了行政机关的确认。
若无充分证据予以推翻,该行政确认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在因离婚纠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也会按照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的房产份额予以分割。如果李女士和赵先生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没有注明各自份额,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01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02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综合:“CCTV今日说法”、“滨江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男方买房在婚后过户给了女方,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民法典来解答
离婚后
房屋权属更名过的房产如何分割?
部分业主出钱在小区装电梯
却有两层不停靠怎么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案例一
“男方父母在婚前为男方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结婚两三年后,男方父母一次性还清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并将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由男方变更为女方。现男女双方诉讼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该房产归属取决于男女双方是否明确约定只归女方所有。如果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离婚时,女方可以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如果双方未做相关约定,离婚时,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于婚前出资付首付和婚后出资付剩余贷款,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视为出资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你所述的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如没有特殊约定,应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更名前该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房屋权属更名的行为不必然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或达成明确的赠与约定,办理过户行为意在履行赠与协议,过户后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房屋;如果男方将房屋权属变更为女方,但双方未明确约定房屋只归女方一人所有,房屋过户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在上述未明确约定房屋只归女方一人所有的情形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并非均等。关于该房屋的分割,由法院结合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及房产的出资
案例二
“我家住在老旧小区,一梯两户,一共八层楼。电梯修建出资的只有三楼、七楼各一户的业主以及四、五、六楼的业主,目前电梯已经在建设。建到一半,我们发现电梯在四楼和六楼没有开通道,而除了一楼以外的其他楼层都开了电梯通道。我们认为,出了钱,电梯却没有停靠很不合理,便和业主代表反映。但是业主代表称方案已定,电梯公司也以改不了为由,拒绝了我们的修改方案请求,我们能怎么办?”
业主代表的方案决议损害了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业主代表的决定。此外,电梯属于小区内的公共通道,属于业主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的公用部分,所有业主对其均享有权利且承担义务,因此,未出资的业主也需要补交出资。
就撤销决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业主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后业主委员会应当重新作出决定,如果业主对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双过半”程序更换业主代表,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就建造款出资问题,结合你提到的“三楼、七楼各一户的业主以及四、五、六楼的业主出资”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义务。因此,即使不使用电梯的业主,也需要出资建设电梯,可以请业主委员会向其催交建造款。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婚后购房,离婚时会怎么分割?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定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分?
这种房产一般分为以下7种情形:
1.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2.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3.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4.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
5.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6.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7.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这7种情形,都会导致房产分割的结果不同。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登记方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离婚双方有协议约定要分割,否则另一方主张分割会得不到支持。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登记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剩余的房贷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还的,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双方要进行平分。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子女财产?需要重点审查夫妻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认定为子女财产的,离婚后由抚养子女一方暂时管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定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分?
这种房产一般分为以下7种情形:
1.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2.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3.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4.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
5.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6.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7.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这7种情形,都会导致房产分割的结果不同。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登记方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离婚双方有协议约定要分割,否则另一方主张分割会得不到支持。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登记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剩余的房贷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还的,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双方要进行平分。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分割,如果协议分割不成,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房产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这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子女财产?需要重点审查夫妻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认定为子女财产的,离婚后由抚养子女一方暂时管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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