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最合理,离婚财产有争议如何分割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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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未公证离婚后怎样分配)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案情介绍】
赵先生于2012年贷款买房,首付20万元,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2017年12月初,赵先生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俩用工资继续偿还该房产的贷款。如今,李女士准备起诉离婚。她向律师咨询,在无任何婚前约定的情况下,如何分割这套房产呢?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李女士与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用工资偿还房贷,即将工资转化为房款,该部分房款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夫妻俩结婚这些年,该房产在不断增值。增值部分可以视为夫妻二人对该房产投资的收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再有,依据《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有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综上,对于该房产,李女士可以请求分割的有两部分:一、自2017年12月初至离婚之日,双方用工资偿还的贷款;二、自2017年12月初至离婚之日,双方用工资偿还贷款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据天津工人报消息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化良辉供稿)
婚前所购买的房产究竟能不能分?应该怎么分?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整体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随着这一现象的出现,离婚带来的问题也更加引起大众关注,其中财产分配的相关问题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据《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多年前有近60%的受访者接受婚前协议,但在13年前接受婚前协议的受访者仅仅只有10.3%。这不仅仅是因为离婚率的上升,也说明越来越多的人对法律有了一定了解。
现在房产是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矛盾之一,尤其是婚前所购买的房产。说到这里不免让人心中产生一个问题,婚前所购房产到底能不能分?如果能分该怎么分呢?
一、长达十年的房产纠纷案1.离婚分房产生的矛盾福建福鼎法院沉静审结过这样一起案件,让人唏嘘的是一桩普通的离婚分房产案,居然长达十年之久才最终结案,案件的整个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男子周某允2013年经法院调解与妻子离婚,协定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债务,共有房产另行协商。期间两人为了房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其前妻向法院上诉。
法院认为该房屋产权是双方共同所有,应经过拍卖后各占50%的份额,但周某允并不想履行义务,采用干扰、阻碍、拖延等各种手段逃避责任,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该房屋。
2.法院的裁决周某允虽然口头同意,但仍安排其他人居住在该房屋,以阻碍法院执行拍卖。法院将其拒不执行判决的证据移送至公安部门,周某允这才履行了义务,缴纳了罚款。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缓刑一年,此事才算是告一段落。
由上述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分房产并不是一件容易事,期间不仅牵扯到个人意愿、如何分配、伤害感情,更重要的是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倘若出现争议纠纷不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金钱,甚至可能出现违反法律的情形,那么夫妻之间所购买的房产能不能分,若是能又应该怎么分呢?
二、房产归属权的划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往往认为夫妻、家人之间不用彼此计较,但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为了分家产而伤感情甚至成为仇人的例子比比皆是,上述的案件也并不是偶然现象。
涉及到利益的相关问题应该谨慎对待,为了夫妻之间更加纯粹和谐,感情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不如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明确合理的分配好共有财产。
这样才能更多的避免此类状况的发生,使双方把更多的心思用在感情经营而并非钱财计算上去,若想要做到这样就必须先弄清楚什么是夫妻一方的房产,什么是夫妻共有房产。
1.什么是夫妻一方的房产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在婚前、婚姻存续期间若是有以下几种情况,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则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其一、夫妻一方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其二、夫妻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全款买房,其三、夫妻一方通过受赠所得房产,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
其四、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所得房产,遗嘱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其五、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一方父母用个人所有财产出资首付款,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偿还贷款。
总的来说,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法律上认可房屋为一方所拥有,且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那么这个房产便属于夫妻一方所拥有,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内。
2.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财产的标签有很大的不同,若是婚前全款购买,房产登记于双方名下时,这是自愿赠与对方的行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方的父母全款买房,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时,此时该房产也是夫妻共同所有。最后则是夫妻婚后两人一起买房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无论产权证上写了谁的名字,最终都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房产。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那便是夫妻之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房产,若是遗嘱或合同中明确表示房产归指定个人所有,这套房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指示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当然,夫妻之间的房产分配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某些夫妻婚前买房且在一人名下,但婚后却一起偿还贷款,此时夫妻对房产皆有享有一定的权益。
在上述案件中我们可以明确的得知,法院判定房产为周某允与其前妻共同所有,拍卖后各占50%的份额,这样的判决合情合理也合法,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判决书中的裁定。
但在该案件当中,周某允多次忽视法院的判决书,不仅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还采取让他人占用房屋的方式阻碍法院执行拍卖,毫无疑问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最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样的事情也在警醒我们每一个人,不仅要懂法也应该做到遵纪守法,不要自以为所作所为并没有触犯法律,或许无形中就已经碰触到了法律的红线。
三、弄清“婚前购房”的概念婚前所购房产到底能不能分?在给出具体的答案之间需要弄清一个概念,“婚前购房”与“婚前财产”并不是一回事情。
一般而言,婚前买的房属于婚前财产即个人财产,即使夫妻最后离婚也不能参与分割,也就是说婚前买的房一般不能分割,但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婚前所购买的房产若是另有约定,那么夫妻的另一方则享有相关的权益,另外婚前购买的房产若是婚后另一方也参与了偿还债务,那么也具备分割房产的权益。
具体要怎么分割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判决,比如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一起还房贷,还房贷部分则属于对房产的共有权益,房屋增值部分按照相应的份额划分。
总的来说,婚前所买的房产能不能分,并不在于是否是婚前购买,而在于房产的属性是什么,是共有还是非共有。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民法典》
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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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婚后,夫妻之间的财产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也可以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都可能是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配,而对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就需进行分配。
先看什么是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明确了这个,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分配,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即可。结合《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可以变更为共同财产的可能,如房屋在婚前登记一人名字,在婚后加上另一个人名字的,依法就属于共同财产。当然在分配的时候如何分,则可出现多种情况。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方的刮胡刀、皮带、西服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最后,切记,离婚时只有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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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可以变更为共同财产的可能,如房屋在婚前登记一人名字,在婚后加上另一个人名字的,依法就属于共同财产。当然在分配的时候如何分,则可出现多种情况。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方的刮胡刀、皮带、西服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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