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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一方背叛财产怎么分割,新婚姻法一方过世财产分割

2024-03-03 00:06:30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ikaoOnline.coM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时该怎样处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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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时该怎样处理(新婚姻法对离婚后房产如何规定的)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法律科普:探析!夫妻之间婚内赠与的撤销权问题

引言

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

房产作为传统中国人心目中的立家之本,如何守护好自身的财产尤其是房产落入他人之手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

伴随着对个人意识的强调步入大众视野,有相当一部分的已婚人士会更希望在婚后依然能保有个人财产,在离婚率不断升高的现状下不少适龄男女产生了“恐婚”心理。

其配偶是否具备解决婚内财产归属问题的能力,成为了步入婚姻前的最后一道考察屏障。在婚内,夫妻一方为了在配偶面前展现出自己有能力,安排好财产归属或是为了使关系更为长久与稳定。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夫妻间赠与财产的情形,赠与的形式更是五花八门,可能是夫妻夜话时的口头约定,也可能是书面的财产约定。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以案析法:田某和于某的纠纷

来自天津的田某和于某本该过着像许多平凡夫妻一样的婚后生活,两人相识已有四年,双方均有体面的工作,两人情投意合并领证结婚。

结婚当日,田某将自己的积蓄80000元转入妻子于某的银行账户内,双方签订了一份夫妻财产协议书,该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了“不论婚姻存续与否,男方自愿将80000元财产权属给予女方”。

谁料,在婚后的短短两个月内于某便提出“我们都想买房子,不如先离婚,之后再复婚”,于是两人的婚姻关系仅仅维持了两个月便宣告终结。

可惜事与愿违,离婚后于某便不愿再与田某联系,田某自然是想要追回个人婚前存款,其中即包括了当时为表衷心转给于某的80000元。一审判决结果为,酌定由于某返还田某40000元。

根据此案例,我们可以深入讨论一下关于夫妻间婚内赠与的一些问题。

必须要弄清楚究竟什么样的夫妻财产约定行为属于赠与,还有婚内的赠与与普通赠与有些什么不同,最后就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什么样的夫妻财产约定行为才属于婚内赠与

在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田某与于某签订的财产协议书是田某自愿签订的,但是应该看到田某是为了达到与于某结婚并长期生活的目的才签订的,田某与于某短暂的婚姻显然未能达到于某的目的。

由此可知,本案中的财产协议书关于80000元的归属约定属于婚内赠与。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对夫妻间财产协议的认定尚不能统一。

有些法院认为这属于普通的夫妻财产约定行为不属于赠与,自然也就不存在撤销权之说,也有些法院认为属于婚内赠与,故适用赠与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关于这些争议的学说我们在此不过多赘述,以下讨论的是在实践中已达成共识的部分。

婚内赠与的前提是赠与人拥有个人财产,这里所说的个人财产包括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由双方约定属于个人的财产、因受赠所获的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可见赠与的房产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不包括夫妻共有的房产。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被允许的。

赠与人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

除了夫妻明确写明是“赠与”的情况,在生活中夫妻进行财产约定时并不一定会明确写出“赠与”二字。

此时若可以从约定内容中判断出赠与人的感激之情或者其他愿意做出赠与行为的情感时,可以依据情理分析出赠与的意思表示。

同时,在财产约定协议中如果出现了夫妻共同生活的具体事项内容或是债务负担等,应认为属于夫妻约定财产的行为,而非婚内赠与。

婚内赠与的撤销权和普通撤销权有何不同

顾名思义,婚内赠与和普通赠与的差别就是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有没有夫妻关系,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夫妻关系会不会赋予赠与撤销权不同的意义。

夫妻关系是一种既紧密又脆弱的关系,其紧密体现在婚后双方财产共同共有,在现实操作中即便受赠方获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赠与人也会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的关系仍然与标的物保有一定联系。

例如丈夫赠与妻子的房产很可能被用于共同生活居住,其脆弱则体现在夫妻关系会因离婚而解除,远不如血缘关系那般难以分割,赠与的法律效果也可能会受到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有一种观点认为《婚姻家庭编解释》规定没有变更登记即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对于受赠人来说并不公平,赠与人完全掌握了撤销的主动权,受赠人如果是在婚姻关系中处于需要保护地位的弱势方则其利益就无法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不论夫妻关系有多么复杂和特殊,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可以给予特殊身份关系全面考虑,但其尚不能独立于普通赠与规则,直至今日暂时没有制定特殊规则的必要性。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

在本文所讨论的案件中,田某虽然主张行使撤销权,但最终法院是以显失公平为由才为田某争取回了40000元。原因在于根据《物权编》的相关规定,80000元的财产权属已经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注意几项使用限制,其一时间限制,婚内赠与撤销权属于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在赠与标的物转移之前行使。

其二形式限制,虽然《合同编》中未对撤销权的行使形式做出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认为赠与合同可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做出撤销的意思,无需用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使用撤销权。

其三某些特殊情况下可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例如夫妻双方生活了许多年,妻子为家庭生活付出巨大,财产混同。

此时丈夫主张行使撤销权显然对妻子是不道义的,又或是受赠人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对赠与人照料或帮助颇多,也可以视为有道德义务,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读民法典】离婚将房产赠与孩子又反悔,能撤销赠与吗?

小美和大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房产赠给儿子,办完离婚登记后,大远却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的约定还能反悔吗?

诉帮律师张莹:

若无法定事由,该约定合法有效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同时,夫妻双方可以就相应的财产进行处理。但如果约定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应当进行赠与公证,,并且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屋没有过户,等于赠与并没有实际发生,这时未实际发生的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

编辑:郭岚、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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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离婚后,在房屋未过户之前...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屋,未过户之前能否反悔?

嗨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法律知识,关于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与。房屋未过户之前能否反悔?

首先大家要明确,协议一般会涉及婚姻关系的子女的抚养,处理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它是一个整体,就像一个压缩包,不能够拆开单独拎出来进行。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不同于普通性的财产的赠与,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明白。

二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与子,是基于原有的婚姻关系,这一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我们都知道,有公益性和道德性的赠与合,在法律上是不允许撤销的。夫妻双方协议将房屋赠与,汉方共同为子女设定权利的。复一方无权单方任意的进行,得离离婚协议中另一方当事,否则单方面的任意撤销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四离婚协议,女房屋的行为是建立在人生、文人生关系基础上的,有别于单纯的赠与行为,地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

第五诉讼,离婚中,许一方当事人任意撤销离婚。赠与赠与子女的财产,会导致不法侵占财产现象的,而且还会给31000万方成年子女造成一定的物质和。

大家想想,父母没有离婚之前,子女的东西从来没有说要回。而父母一旦离婚以后,父亲给子女的东西,还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给要回,定是会在给未成年的心理,造成一定的损害的。完也不会允许这种撤销行。

那通通过,协议中约定将赠与的房屋赠,离婚后又反悔的。由此由此来提起诉讼,主张撤销,一般都是一个败诉的结果。

好了,今天的法律分享就到此了,感谢感谢观看。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屋,未过户之前能否反悔?

嗨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法律知识,关于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与。房屋未过户之前能否反悔?

首先大家要明确,协议一般会涉及婚姻关系的子女的抚养,处理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它是一个整体,就像一个压缩包,不能够拆开单独拎出来进行。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不同于普通性的财产的赠与,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明白。

二离婚协议中将房屋赠与子,是基于原有的婚姻关系,这一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我们都知道,有公益性和道德性的赠与合,在法律上是不允许撤销的。夫妻双方协议将房屋赠与,汉方共同为子女设定权利的。复一方无权单方任意的进行,得离离婚协议中另一方当事,否则单方面的任意撤销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四离婚协议,女房屋的行为是建立在人生、文人生关系基础上的,有别于单纯的赠与行为,地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

第五诉讼,离婚中,许一方当事人任意撤销离婚。赠与赠与子女的财产,会导致不法侵占财产现象的,而且还会给31000万方成年子女造成一定的物质和。

大家想想,父母没有离婚之前,子女的东西从来没有说要回。而父母一旦离婚以后,父亲给子女的东西,还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给要回,定是会在给未成年的心理,造成一定的损害的。完也不会允许这种撤销行。

那通通过,协议中约定将赠与的房屋赠,离婚后又反悔的。由此由此来提起诉讼,主张撤销,一般都是一个败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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