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好的人一旦做错一件事,一直都很好突然做了一件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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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直都非常非常好的一个人,因为不知道法律而犯了法,会宽恕吗?
你好。不会的,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任何人不能触犯。
法律是平等的,如果是好人不懂法那也要看犯人的表现,党的宗旨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因为是好人,需要很多人请愿,肯定是会宽恕的。
会宽恕的,不严重的有不严重的判法,严重的就有严重的判法,不可能不严重的的事情给你判严重的这个道理吧,这就是法律宽恕,末触犯法律就是宽恕,这就是中国法律!
这个可能会从轻发落,但是也要看他犯了什么法。
如果你犯了法,不管你是什么原因,但是只要你犯了法,那不管你因为不懂法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不过你只要好好改造,可以减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aqui te amo。
二、中国法律保护受害者也保护犯罪者是吗?
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即任何人在被依法宣判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不能说法律是保护犯罪者,在保护的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在维护一种程序正义。
对的,即使是犯罪以后被法院判处死刑且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犯人,也必须继续基本的人权保障,这个精神在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中均有体现
是的。
根本上来讲,就是行为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在刑法中叫罪责刑相适应。法律保护一个偷钱包的人不会被砍了脑袋,和保护一个人的钱包不会被偷是一样重要的。
刑法规定的目的就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国家公权力的滥用,所以,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保护的。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这样的,犯罪者也只是根据罪行程度不同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被任意失度的惩罚,
三、中国的法律保护小偷吗
这个案子这样判是对的。
这个案子不是说保护小偷的利益,它所体现的是国家在保护社会法益上的取舍,在这里“小偷”这是个特例。
因为被告的行为虽然说是保护其自身利益,但是从法律上看,他这种行为可能破坏更大的法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何况被告所采取的措施具有明显的违法伤害故意。
这种类似的行为还有像“为了防小偷安装电网等”,这种行为都涉及危害公共安全,
本案中被告采取放置枪支的行为,其本身也应当预见到可能产生的危害,即使不是小偷也可能受害,但是他放任了结果可能的发生。
所以,抗诉后作出的判决是对的,但这不是说保护小偷。
受害者为保护了自己的部分利益却付出更大的代价,现在很多类似案列,给大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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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的其它权利总是有法律保障,而好人或见义勇为者却惹麻烦变成了受惩戒的“坏人”;很多正义警察的人身安全,以及老百姓在紧急时刻的防卫权限。是不是还击犯罪分子时,还要问他痛不痛?问他要份清单:哪儿能碰?哪儿不能碰?
小偷作为人,其也有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法律保障,因此,依法治国,治法保护各方当事人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小偷不因其触犯相关法律而丧失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因此,我们公民应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并尊重对方的合法权利。
采取保护的方法过头了,就如瓜农为了防止小偷偷瓜,在铁丝网上通电一样,虽然是想防止瓜被偷,但该行为本质上是有危害他人人生安全的可能,此处不仅仅是小偷这个身份得到保护而已,而是因为他的权利受到侵犯,保护的是受到侵害的权利。
我决的这样判也挺合理的,毕竟是伤了人命了。
四、北大副校长~撑腰怎么回事?求原文?
北大副校长扶老人言论受捧 “撑腰体”走红网络
硬气:
他要是讹你,北大给你撑腰
“北大副校长:‘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昨日,一条被网友称为相当硬气,重拾北大风范的微博被网友热传。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微博截至昨日19时,已有近五万次转发。
不过,也有网友怀疑这条微博的真实性。首先,该微博未能说明发表这番言论的是北大的哪位副校长,更未说明来源。记者从北京大学官方网站上得知,包括常务副校长在内,该校目前共有8名副校长。其次,有网友怀疑,一般知名高校,尤其是像北大、清华这样的高校,其领导发言都相当谨慎,“从常理上讲,这样的风格不符合常理”。
尽管如此,鉴于不敢搀扶倒地老人以及佛山女童被碾案带来的不良风气越刮越盛,很多网友还是愿意选择转发这样的“强心剂”。
核实:
缘起建议,北大副校长确有此言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这条微博内容的原始出处。发表这番言论的,确实是北大副校长吴志攀。
北大校友创业联合会秘书长杨勇于上月21日发布的一条微博则证实了上述言论的真实性。当天杨勇发布微博称:“今天下午参加北大各院系及行业校友会负责人座谈会,吴志攀副校长讲了一个想法:向所有北大校友提出倡议,鼓励校友讲诚信、做好事,做有道德的公民,如果中间发生风险,比如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起诉,北大无偿提供法律支持,如果败诉要赔偿,北大出20万,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希望支持的北大校友转发!”
记者查询得知,吴志攀目前为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法律总顾问。北大网站中列出的简介中,吴志攀分管的学校事务恰巧包括校友与法律事务工作、校友工作办公室。其本人则于1988年毕业于北大法学院,法学博士。
由此,上述被热传的微博内容应是由吴志攀在9月21日的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而来。
网友:深受鼓舞
“撑腰体”走红
“虽然这条微博是博主从北大副校长那改编的,但是这个转发量就看出,大家心中都有不敢声张的正义,要是有几个院校牵个头,联盟一下,支持扶起摔倒的老人之类的道德问题,遇到纠纷有学校给你做最强大的后盾,这是多么强大的正面力量啊!每个人心中都有正义,但道德问题走向正轨还需要更多的鼓励和支持!”网友“文小刀也是苗方方”说。
由此衍生而来的“撑腰体”走红网络。有“微博女王”之称的艺人姚晨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你要是微博人,看到老人跌倒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你就发微博,网友替你喊冤!”姚晨说。
网友“雨伤若”则不无幽默地说:“你是华政(华东政法大学)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华政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嗯??华政会败诉吗?”
也有网友更愿意理性地思考为什么“扶起摔倒的老人”这样一个本来是毫不犹豫自然而然的好事,现在却需要这么高的道德成本,需要北大全体校友来“护航”,这本身已经不正常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做好事前考个北大,怀念朴实的年代。“Pasanna-要努力攒钱”说,他最希望看到的是:“你是中国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中国法院的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政府替你赔偿!”
各种“撑腰体”
@悠兔团:清华大学校长说:“你是清华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人大法学院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但凡有勇气这么做的清华学子,不仅是我们清华的骄傲,也会让奶茶对你另眼相待!
@大学新鲜事:真希望听到校长说:你是XX大学的学生,看到老人小孩摔倒了你就去扶。要是有人敢讹你,学校保卫处为你撑腰,校团委学生会为你出头;敢起诉你,校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校工会校宣传部帮你制造舆论;败诉了,学校替你赔偿;影响你学习了,教务处保证你毕业;毕业没找到工作,就业指导中心帮你找工作!
@Pasanna-要努力攒钱:中国政府应该这样说:“你是中国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中国法院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政府替你赔偿!” 这样人性冷漠会得到相应克制,好人就很多了!
@MrJan小贱:动画学院校长:“你是动画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先画张速写然后再扶起来。他要是讹你,学校周边的小商贩和你们辅导员会替你主持公道,要是败诉了,学校帮你把那老头变成石膏像,让我们的子子孙孙永远盯着光屁股的他!”
@成都同城会:西南财大校长说了:你是财大人,看见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他要是讹诈你,不用打官司了,学校帮你全部赔偿,因为我们是财大!(
撑腰体”带着很明显的“保护主义”,却是最具人性的“保护伞”,它保护的是人最根本的道德善意,保护着社会道德和社会正义向前发展。纵观新闻事实,救人后被诬陷的案例屡见于报端,救人者扛着无端罪责,蒙受着不白之冤,救人扶人之后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本就是一种不公平。如果有人为之撑腰,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
“撑腰体”是属于精神层面的文化现象,犹如一种网络思想“文化运动”,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救人为重,后事为小,如果被诬陷,学校为你分忧,把个人与集体联系起来,发挥众人力量或集体精神,扫除救人后顾之忧,鼓励义无反顾救人,促使精神层面升华。可以说是用教导的形式,倡导社会正义感,让人觉得从心底有一股清晰的暖意。
然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为道德“撑腰”需要全民的集体参与,才更具有说服力和震撼力。只有让全民都参与到这场大讨论中,去反思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才能达到更好的普及和教育的效果。
北大副校长:“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
硬气:
他要是讹你,北大给你撑腰
“北大副校长:‘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昨日,一条被网友称为相当硬气,重拾北大风范的微博被网友热传。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微博截至昨日19时,已有近五万次转发。
不过,也有网友怀疑这条微博的真实性。首先,该微博未能说明发表这番言论的是北大的哪位副校长,更未说明来源。记者从北京大学官方网站上得知,包括常务副校长在内,该校目前共有8名副校长。其次,有网友怀疑,一般知名高校,尤其是像北大、清华这样的高校,其领导发言都相当谨慎,“从常理上讲,这样的风格不符合常理”。
尽管如此,鉴于不敢搀扶倒地老人以及佛山女童被碾案带来的不良风气越刮越盛,很多网友还是愿意选择转发这样的“强心剂”。
核实:
缘起建议,北大副校长确有此言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这条微博内容的原始出处。发表这番言论的,确实是北大副校长吴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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