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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踏实实地做个老实人,老老实实干事坦坦荡荡做人

2024-01-10 00:20:5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老老实实当好人吃亏,要被社会淘汰?吃一欠长一智吧,不要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再一点说明你自己不够强大,要不断提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老老实实当好人吃亏,要被社会淘汰?

吃一欠长一智吧,不要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再一点说明你自己不够强大,要不断提高自己,当你的业务,技术,能力,修养,素质等各方面都提高了,在人群中出类拔萃的时候,任何人不会欺负你,也不会小看你。即使再内向再老实,也有人敬佩你。加油!

二、“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出自哪篇文章?

制度不好不会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虽然有的人可能自制力很强,但人非圣贤,绝大部分人是不能完全依靠自身的定力来约束的,所以才需要健全的法律来规范人的行为。故而,建立完善规范的制度才是最正确的。

这样可以么?

三、民法总则"好人法"为什么要再修改见义勇为?

在3月14日下午,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日程,各个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建议表决稿显示,民法总则草案中“好人法”条款再度修改,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只要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

“好人法”条款被称为“见义勇为免责”条款,最早出现在去年12月下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中。

当时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审议,当时的审议稿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不过,如果见义勇为者有重大过失,那么“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对此一些代表提出,审议稿虽然在三审稿基础上,增加了“自愿”两个字,以及“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等限定条件,仍然不能完全消除救助人的后顾之忧,对救助人的保护不够彻底。

上述代表观点被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采纳。

3月12日的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对救助人在“重大过失”等特殊情况下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严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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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助人能够证明救助人有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可是,部分全国代表仍然认为,即便要求受助人有举证责任,仍难以彻底消除救助者的顾虑。为了改变“老人倒地没人敢扶”的社会现象,“好人法”条款还应强化对救助者的保护。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中表示,为了进一步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建议删除“重大过失”这一“但书”条款。

据此,今天下午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删除了前几次审议稿中的“重大过失”字样,仅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只要是见义勇为行为,就享受依法的“特殊待遇”,不再区分是否有“重大过失”。

四、这个时代,法律如果保护坏人,不保护老实人,那法律对老实人,是不是不公平?

现在社会 不会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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