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优先购买权人操作流程,拍卖中优先购买权人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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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拍卖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房屋拍卖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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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承租方的一项权利。若出租方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方或者存在其他侵害凯厅仿承租方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方请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因此,当承租方想保障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应在合同中约定:
(1)出租方在其租赁期限,不打扰其正常经营;
(2)若要带客看房,应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出卖租赁房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
2、但承租方行使优先购买权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优先购买通知1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2)若出租方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盯纤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伏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对以下购配正买权的规定: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3、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局卖厅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桐隐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买卖纠纷,关于优先购买权
买卖合同是可撤销合同,承租人可以出租人为被告买房人为第三人向当地法院起诉。
四、什么是优先认购权?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
通俗一点讲就是同等条件下,可优于他人先于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的情况主要有: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 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以上是百度的啦
五、为什么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一个是法律规定,另外就是设身处地地考虑,你我共有一块土地,我想把我这份出卖,于情于理要先考虑你。
还有如果我因为你出价低想卖给另外出价高的我应该尽通知义务 ,当然这是在法定分期限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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