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配偶权的法律保护是什么,法律中规定了配偶权吗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法律中是否应该规定配偶权?
除非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军警,可以追究第三者破坏军警婚姻罪,此外就不能直接以配偶权为事由追究第三者的责任。理由如下:
Www.xtW.Com.cN
第一,配偶权是相对于配偶双方而言,不涉及第三人(不论善意与否),以配偶权为事由,在第三者与配偶中至少一方的法律关系确定上存在逻辑错误。
第二,第三者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不能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法不禁止即自由,恋爱在法律上是每个人的自由,除非发展为重婚才会受法律调整。婚外情现象中对于第三者的规制是道德范畴的,法律只规制婚姻关系双方(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有对对方忠诚的义务);第三者不是婚姻关系中的主体,而且对象及其不确定,不可能纳入婚姻法调整对象。
二、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首先要看负债的时间,如果是婚前个人负债,非负债一方没有表明作为共同债务人共同偿还的,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如果是婚后负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一般情况下都推定认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存在几种例外情形时才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司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夫妻间有责任吗
若你问的是扶养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责任的。
四、离婚一审判不离!再次上诉期间能履行夫妻义务吗
你和妻子正在闹离婚,一审没有判离婚,说明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男方可以要求过夫妻生活不违法,但是,也不能违背妇女意志,否则涉嫌婚内,情节严重的,也涉嫌犯罪。
五、法律规定老公一定要养老婆嘛??
额 你想养也行啊 那你肯让你老婆养你么?还是说你们要AA制啊 你付出的多 必然得到也多 就越能起主导作用
你要是让你老婆养也可以啊 只要你甘心 没意见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