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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会议管理,关于涉密视频会议的保密管理要求

2024-01-09 19: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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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应当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涉密会议管理职责。

特别是主办单位要对承办单位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其落实保密管理措施,提供安全保密的环境、设施和设备,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其明确职责,做好保密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会议、活动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审核参加人员资格,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

对涉密会议、活动使用或形成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在制作、分发、存放、回收、销毁等各个环节,落实保密管理措施。

涉密会议、活动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会场及设施设备应经安全保密检查检测,携带、使用录音等设备应经主办单位批准。

严格涉密会议、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保密审查,接受采访应当经过批准,会议、活动信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以防新闻泄密事件的发生。

话筒、音响、键盘、鼠标等信息设备不得配备无线或蓝牙模块。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方案和保密须知,认真执行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无线设备进入会议、活动场所,对个别会议地点和参加人员有特殊保密要求或主办单位有明确要求的,不得携带手机前往。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领取的涉密文件、资料使用和保管

涉密会议特别注明要“会后收回”的或由会议代表带回单位交保密室保管的文件资料,参加人员应在会议结束时主动交回会议管理人员或退回单位保密室并办理退回签收手续,不得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拍照和摘抄,不得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等。

召开涉密视频会议,应当断开所有不参会会场的视频会议设备与网络的连接,对参会会场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保密检查。

涉密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维护和音视频录制,应当由涉密人员负责。

涉密视频会议音视频资料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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