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辞职违约金,高校教师的辞职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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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辞职。
2、《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教师辞职不能随时辞职,最好选择在学期的期末,这样便于学校安排工作。
如果一定要在学期中途辞职,是不违法的,但是于学生于学校是不利。作为一个教师,应该选择合适的时候辞职比较好。
3、辞职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是辞职报告。
4、辞职的程序。辞职没有固定的规范的程序,递交了辞职报告就可以了。但是,做一个有素质的离职者,可以走一下这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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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递交辞职报告,语言要得体,不要有过激语言,多用感恩礼貌语言。
B、和领导交谈,谈谈心也可以,说说客套话也可以。
C、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交接工作。
D、归还公物,结清账目。
E、开好离职证明。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如下:1、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3、社会保障法对劳动法功能的发挥有补充和促进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求两题——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案例分析题
企业为职工出具“欠条”,由《劳动法》规定的拖欠工资,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债务,劳动者以企业内部债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计算诉讼时效。第二问题,缺少条件。
呵呵,你也考这个?我们不会是校友吧?1、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该解释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本案中,严某所持10月至12月的欠条因适用解释二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而4月至10月的欠条不适用解释二的规定。2、解答:(1)《最低工资规定》将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本案适用《最低工资规定》(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鉴于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期间的合法权益,将生育(产)假和节育手术假都列入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范围。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均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因此,本案中,甲女士在家中休生育产假期间属于正常劳动,应当获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3)《最低工资规定》具体明确了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考虑的因素。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深化住房改革的需要,明确增加了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也应作为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考虑因素。以附件形式存在的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中也明确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因此,本案中甲女士原单位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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