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审查要点有哪些,详细的技术保密协议模板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法律分析:
wWw.zhaOSheng.NET
技术保密协议条款需要涵盖: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确保密主体要约定保密期限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要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要确定纠纷管辖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保护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条例。 属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及流程、配方、样品、数据等。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保密措施是: (一)企业对技术秘密明确划定密级和范围,并将该技术秘密的保护要求明确告知有关人员; (二)企业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及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提出书面的保密要求并经签名确认; (三)企业对技术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环节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手段。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第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技术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秘密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技术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第七条 企业应当对涉及技术秘密的场所,按涉密的程度,确定不同的保密等级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泄露技术秘密。第八条 不同企业独立研究开发出同一技术的,其技术秘密权益分别归该企业所有,无论时间先后,均享有使用或转让该技术的权利。 企业自行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应当在立项时确定是否需要保密。第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技术的生命周期、成熟程度、潜在价值和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技术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技术秘密明示确认: (一)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加盖技术秘密标识,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非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用前项规定的标识方式标在易于识别的地方; (三)对涉密的计算机及相关技术,在其存储介质和电子文档中设立明确的保密标志。 对于不易标识的企业技术秘密,应当用保密义务人能够理解的其他有效方法予以确认。 企业技术秘密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如有变更,应当在原件上作出明显标志并及时通知保密义务人。第十一条 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岗位和密级与员工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或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关企业的技术秘密保密条款。第十二条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以根据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与合同另一方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或与之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 当事人不得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而擅自披露企业技术秘密,因该合同取得的技术资料、样品、样机等,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不得保留复制品。第十三条 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密内容与范围; (二)保密期限;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第十四条 企业可以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该员工在离开该企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的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第十五条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四)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竞业限制的期限,可根据员工涉及的企业技术秘密的密级、所处保密岗位或者受到的特殊训练等情况而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十七条 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被竞业限制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双方也可以根据约定或者协商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 (一)企业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 (二)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死亡的; (三)企业终止的; (四)企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