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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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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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劳动合同时间逾期时间该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到期以后要看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也就是你是否还继续为单位工作,如果事实劳动关系不存在就属于劳动合同的正常终止,没有任何赔偿。如果事实劳动关系存续,5年时间要分段对待,即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处理问题的方法和依据的法律是不同的。
2、08年1月1日以前,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适用的法律法规有:95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后,适用《劳动合同法》。
3、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赔偿范围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08年1月1日以后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有哪些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问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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