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劳动法» 行政复议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复议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复议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2024-01-05 18:10:0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WWW.BINAHULVSHI.COM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WWW.BINAHULVSHI.COM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二、行政复议时间是多长?

根据《行政复议法》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行政复议时限?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四、关于《行政复议法》中27条和31条的差别?

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没有权处理的时限,如果有权处理,那么就在30日内受理,然后在进行其他法律程序。 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是受理申请后真正去解决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问题所给定的时间。

五、复议属于什么法的范畴?碰到什么情况才能复议?

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对象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虽然申请人在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时,可以一并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但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也就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不属于行政复议活动,申请人如果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是不会予以受理的,并且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也不一定就是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机关。

主要包括三种: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社会团体制定的文件就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二是,制定的内容不合乎法律规定。比如,属于下位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的法律规范相抵触。三是,制定程序不合乎法律规定。比如,某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公示而未对外公示,即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六、什么叫做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