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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房什么时候交契税,苏州契税可以网上交吗

2024-01-05 17:20:53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苏州契税2022标准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苏州契税2022标准

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例如,花了2180000,购买了家庭的唯一住房。

住房的面积为90平方时,需要缴纳的契税=2180000/(1+9%)*1%=20000。

住房的面积为91平方时,需要缴纳的契税=2180000/(1+9%)*1.5%=30000。

正常的情况下,如果购房面积在90平方左右,还是建议购买小于90平方的住房。毕竟少一平方,除了房款会少一些,契税也会节省不少。

二、个人购买改善性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住房的面积为90平方时,需要缴纳的契税=4360000/(1+9%)*1%=40000。

住房的面积为91平方时,需要缴纳的契税=4360000/(1+9%)*2%=80000。

三、个人购买第三套房

如果购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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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屋面积大小是多少,房子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实行3%~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这只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在实际执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救市花样多 契税全补贴

今年各地救市花样繁多,契税补贴也是其中一项。有的地方甚至实行契税全补贴。根据契税征收相关规定,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一套房、二套房、三套房适用不同的税率,但今年的沈阳房交会契税补贴政策覆盖所有税率,而且是全额补贴。

若购房者在房交会期间购买了参展企业一套12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总房款150万元,属于家庭第二套住房,执行2%税率需要缴纳契税3万元,按照契税补贴政策,购房者可以领取的补贴就是3万元;

又若购房者与父母同住,在房交会期间购买了参展企业一套16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总房款290万元,属于家庭第三套非普通住房,执行4%的税率需要缴纳契税11.6万元,按照契税补贴政策,购房者可以领取的补贴就是11.6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二、遗嘱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相关法律法规:

《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订立遗嘱可以采用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几种形式,每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要求都具有法律效力。

养女的继承权问题:(男女平等,亲生的和收养的同等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包括养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3,只要当事人不存在我国《继承法》第七条关于丧失继承权的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就有法定继承权;

4,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三、抚养费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

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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