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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离职人员工资怎么记账,离职补偿金怎样走账

2024-01-05 15:27:53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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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离职补偿应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目前税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辞退福利既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而应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但由于辞退福利分为职工有选择权和没有选择权两种情况,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也有所不同。 如果职工没有继续在职的选择权,那么辞退福利被视同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果职工有继续在职的选择权,那么辞退福利属于或有事项,通过预计负债计入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由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而计入费用的金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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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5〕299号《关于华为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为公司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金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15〕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华为公司对离职补偿事项的税务处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据实扣除原则,应该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离职补偿金怎么做?

离职职工补偿金的会计处理因企业原因,要求职工离职的,企业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对职工发放补偿金,相关规定如下:

一、支付离职职工补偿金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现金**

二、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

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

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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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