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怎么算的,离职薪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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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和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去年没有签订,企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你离开的时候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你2010年至现在的双倍工资,即您每月工资的双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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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单位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您自上次未签订合同开始到现在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交社会保险费,同时要求单位承担经济补偿金。
您所说的低保应该是社会保险费,这个国家要求强制缴纳的,不能退,如果你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劳动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领取,领取的时间要查询你缴纳社保的情况来定。
希望能帮到你。
新劳动法下的离职补偿问题
1.公司已经全部补缴的就不能再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了。2.一般来说公司有特殊原因导致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法律也不大支持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在公司故意违法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法律才支持要求经济补偿金。所以你的乏畅催堆诎瞪挫缺旦画这两条理由都不充分,几乎不可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不能字面化理解法律条款的。
我辞职去外国工作二年,我的(城镇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是否还要交?
只要您:1、还保留着中国国籍;2、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3、没有办理清户手续。那么您的洋蜡保险关系目前因该是在您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力管理机构暂存,缴费暂停。您完全可以待回国以后继续缴纳,还可以将这两年欠缴的部分的补缴(当然会有些许滞纳金)。当然最好的选择是在出国之前办理个人缴费并让亲友代您每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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