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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最新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劳动法对产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

2024-01-04 03:37:2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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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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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晚育假是各地方计划生育条例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自己规定的,一般晚育假是1个月。

劳动法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在劳动法系的配套行政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作出了更具体规定“为98天”;但女职工享受产假应以本省(市、自治区)相应行政法规中规定为准,黑龙江省对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是享受180天产假。《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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