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变更,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样变更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变更,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样变更

2024-01-03 02:44:2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hibomen.Com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样变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去哪里变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hibomen.Com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样变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去哪里变更?)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夫妻离婚后,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是上天对父母的恩赐,是上天给予这份婚姻最美好的馈赠。即便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父母分开生活,子女通常由一方抚养。让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则案例。基本案情:

原告徐某与被告陆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1年生一女孩徐某某。2014年双方感情破裂,婚姻走到尽头,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徐某某由被告陆某抚养。原、被告离婚后,被告陆某抚养了徐某某一段时间后,就将徐某某送至原告处交由原告抚养,被告不再抚养小孩。为便于小孩今后生活,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变更徐某某的抚养关系。

法院审理: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归属,可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依法予以确定。

本案中被告仅抚养了徐某某较短的时间,就将小孩交由原告抚养,被告对其并未尽到监护职责,故对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对于抚养孩子的意愿、各自经济能力、双方身体状况、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及孩子本身的意愿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最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到更加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尽力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当然,从更有利于孩子的角度来说,婚姻美满的家庭能给孩子带来更好的成长环境。

编辑:石 慧

审核:傅德慧

聚餐酒后坠楼死亡 法院:这次,同饮者不担责!

未获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出事故 保险公司赔不赔?

2020经济补偿金计算规则汇总

离婚后,还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转自:天津高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

家本是温暖的港湾

子女抚养

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

离婚家庭的父母

更应承担起法律责任

呵护子女的健康成长

近日

津南法院审结一起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下面请看这则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宫某与被告张某于2021年3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宫某每月给付抚养费。

但在2022年6月份的一天,孩子给宫某打电话,称张某酒后对其打骂,让宫某将其接走。

宫某将孩子接回后

张某也不管不问

孩子也不愿再回张某处

于是宫某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案件审理

经法官调查,宫某与张某的婚生子已满13周岁。承办法官充分征询孩子本人意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其母宫某共同生活,不愿再随其父张某生活。

同时,宫某有抚养孩子的意愿,且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故法院判决变更婚生子由宫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对于离婚后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主要考虑以下三点:

01

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主体地位

在离婚纠纷中,父母是当事人主体,未成年子女系被动参与案件审理,其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没有主体资格和主体利益。但事涉抚养权时,未成年子女的主体利益应当是明确的,应当从实质利益角度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主体地位。

02

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主观意愿

《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子女已满8周岁的,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具备想要由谁抚养的识别能力和表达能力,应当尊重其个人主观意愿。

03

综合衡量父或母的抚养条件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包括满足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生存和发展需要。除了基本的经济保障,还要照顾其身心健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孩子的抚养权一经法院判定,是否就不能再变更了?这是很多离婚人士的一个疑问,也许离婚的时候因为各方面条件没能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不在身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我的前半生》里面罗子君一样,母子连心,为了能和孩子一起生活,真的经历了比平常多百倍的辛苦。

那么现实生活当中,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变更呢?其实这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变更抚养权也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

最和平、最省心的方式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材料去公证处办理抚养权变更手续。

但是很多时候都是不能达成协商的,这就需要通过诉讼了。

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有明确的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我国《婚姻法》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所以不管是离婚时争夺抚养权,还是离婚后想要变更抚养权,法官在断案的时候,都会以利于子女成长为的宗旨,所以想要变更抚养权,就首先要罗列出自己这边更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明,以及搜集对方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搜集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如果对方经常变换居住地,可以向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果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以向债权人请求出示其拖欠债务的证明。

3、如果对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伤残,可以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出示相关的医疗证明。

4、如果对方有不良嗜好,可以请其邻居或者朋友证明其有不良嗜好或者证明其有虐待孩子的行为。

5、如果对方收入不足以让孩子更好地成长,那么可以到其单位,了解对方工作变动以及收入情况,并请单位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实践当中,法官会考量双方的更多因素,比如性格、脾气等方面,以及想要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意愿是否强烈,有些父母并不是单纯的想要争取孩子,而是与对方赌气。很多时候,法官对于有识别能力的孩子的意见也非常注重。

孩子的抚养权一经法院判定,是否就不能再变更了?这是很多离婚人士的一个疑问,也许离婚的时候因为各方面条件没能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不在身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我的前半生》里面罗子君一样,母子连心,为了能和孩子一起生活,真的经历了比平常多百倍的辛苦。

那么现实生活当中,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变更呢?其实这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变更抚养权也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

最和平、最省心的方式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材料去公证处办理抚养权变更手续。

但是很多时候都是不能达成协商的,这就需要通过诉讼了。

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有明确的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我国《婚姻法》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所以不管是离婚时争夺抚养权,还是离婚后想要变更抚养权,法官在断案的时候,都会以利于子女成长为的宗旨,所以想要变更抚养权,就首先要罗列出自己这边更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明,以及搜集对方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搜集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如果对方经常变换居住地,可以向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果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以向债权人请求出示其拖欠债务的证明。

3、如果对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伤残,可以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出示相关的医疗证明。

4、如果对方有不良嗜好,可以请其邻居或者朋友证明其有不良嗜好或者证明其有虐待孩子的行为。

5、如果对方收入不足以让孩子更好地成长,那么可以到其单位,了解对方工作变动以及收入情况,并请单位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实践当中,法官会考量双方的更多因素,比如性格、脾气等方面,以及想要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意愿是否强烈,有些父母并不是单纯的想要争取孩子,而是与对方赌气。很多时候,法官对于有识别能力的孩子的意见也非常注重。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