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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律中关于孩子抚养费标准的问题

2024-01-03 01:57:3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bianhulvShi.coM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法律法规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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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法律法规有什么)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认定(一)

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

21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认定(一)

——张某甲、张某乙诉董某抚养费纠纷案

裁判要旨

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合理认定。

基本案情

张某甲、张某乙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称:两原告均系被告董某的女儿,2016年9月,被告与原告的父亲因夫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协商,两原告均由父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300元。被告与原告的父亲离婚后,两原告一直随父亲共同生活,被告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现在随着两原告年龄的增长、物价的提高,被告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远远不够两原告的需求,原告的父亲收入有限,独立承担原告的抚养费非常困难。为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抚养费14400元;依法判令被告自2021年1月1日之日起向原告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董某辩称,抚养费只能按每月300元支付。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甲、张某乙系张某与董某的婚生女,张某甲于2004年10月出生,现就读于东营市利津县某学校,上中专一年级,张某乙于2012年2月出生,现就读于东营市利津县某小学,上小学三年级。2016年9月张某与董某在利津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张某甲、张某乙由张某抚养,董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2017年4月23日张某与董某在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调解约定自2017年5月份起董某每月支付张某甲、张某乙抚养费300元至张某甲、张某乙独立生活为止。

另查明,自2016年9月起至今,董某仅支付过张某甲、张某乙3个月的抚养费。

裁判结果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董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甲、张某乙欠付的抚养费14400元;二、被告董某自2020年1月份起每月25日前支付原告张某甲、张某乙抚养费800元,至原告张某甲、张某乙独立生活为止;三、驳回原告张某甲、张某乙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上诉。

案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是立法对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要求。按照上述规定,离婚后,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的法定抚养义务并没有免除,因此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的要求。这里的抚养费具体来说应当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如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上述规定,子女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由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承担均可;在子女抚养费数额的具体确定上,首先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应能维持其衣、食、住、行、学、医的正常需求,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合理的认定。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请求权主体及给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请求权主体仅包括两类人:一是未成年子女,二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前者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后者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我国立法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未作出明确要求,从实践来看,抚养费一般应当以金钱方式给付,且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实践中,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及各类职业教育的普及,大中专院校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越来越成为适龄青少年的普遍选择。就我国传统习惯和绝大多数的家庭选择而言,未获得经济独立的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或职业类学校的费用,由有经济能力的父母支付已然成为社会广泛认同的惯例。本案中,张某与被告董某约定离婚后被告董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而原告张某甲目前就读中专类院校,张某乙系小学生,其二人均已入学,其生活、学习等需要一定的费用,300元难以维系张某甲和张某乙正常的生活、学习。综合考虑张某甲、张某乙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酌情增加了抚养费数额。而张某与被告董某约定离婚后被告董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故被告应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其未按约支付,应承担全部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付抚养费14400元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官简介

沈颖娇,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现从事民事速裁审判工作。

一审独任审判员:沈颖娇书记员:王 雨

编写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沈颖娇

审定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芦 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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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志国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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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支付方式有什么 全在这了

婚姻,也许是爱情的殿堂,但也或许是爱情的坟墓。夫妻两人会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是夫妻必须正视的问题,因为离婚它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不只是简单的离婚登记和财产分割。

它还需要面对很多问题,如果夫妻之间有孩子,还要考虑孩子抚养的等一系列问题。现在我们就一起具体来看看。

王某与罗某于某年结婚,婚后不久就生育了一女花花,但后却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花花与母亲王某一起生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元。

随着孩子的成长,花费逐渐增多,王某把孩子送到学费昂贵的私立幼儿园,并给孩子报了英语班、舞蹈班等兴趣班,因此她要求前夫每月提高给付抚养费数额。

但罗某说,当时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双方经济差距较大,王某家境较好,自己家庭条件差,每月收入7000元左右,无法承担高昂的抚养费用,同时表示女儿可到普通公立幼儿园就学,但是王某坚决不同意。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以花花的名义将张磊诉至法院,要求每月支付学费、补习班、生活费等各项费用的一半共计2万元。

最终,法院在审理时查明,在私立幼儿园每年学费8万元,报英语补习班、舞蹈特长班分别花费2万元,而罗某的年总收入不到1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他每月支付抚养费26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一般截至子女十八周岁。

超过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基于情感上的考虑通常会自愿承担子女在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但是子女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其实分为两种。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有人对此保持怀疑的态度,但是由于目前人们的经济收入有明显的增加,工作调动也比较频繁。

同时也考虑到人民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处理离婚及其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时,大多数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所以这也是最容易被广大人民接受的一种方式。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一般以月或季或年支付的夫妻都会采用定期支付,而以物折抵常常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抚养费当然也是有具体标准规定的,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

1.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地区的差异,孩子的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有所差异,应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情况,对孩子的抚养费标准进行调整。

2.根据父母双方的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除非是将孩子送养,否则亲生父母对孩子的义务是永久存在的,即使双方离婚了,也同样如此,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既然离婚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仍然和以前一样,为何还要争夺抚养权?

与其说争夺的是抚养权,不如说是争夺直接抚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在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问题,会被划分为直接抚养和间接抚养两种情况,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将孩子带回身边一起居住,另一方则只需要承担抚养费。

更爱孩子的当然想要将孩子带在自己身边,所以要争夺抚养权,对孩子稍微不那么上心,并不是很想将孩子带在身边,但觉得不能每个月只拿钱白养孩子的,也会争夺抚养权。

但最后往往只能有一方能获得这唯一的权利。

然后就会进入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确定抚养费。

抚养费永远都是离婚的时候,除财产分割、孩子归属以外又一大能吵得面红耳赤的点,这里会说到抚养费的范畴、数额、期限,以便大家全方位了解和理解,在离婚时面对这一些问题的时候,能够不那么手足无措。

一、抚养费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抚养费要包括哪些开支,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有相关的补充,其第四十二条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首先需要注意这里的“包括”,这意味着抚养费和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为包含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在约定好抚养费以后,这份抚养费就包括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不会再另外进行判决。

还要注意这里的“等”字,这意味着除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之外,其实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还有哪些费用。

也意味着抚养费范畴并不局限于这三项,更意味着其实抚养费范畴并不重要。

抚养费范畴只是给计算抚养费数额一个依据。

二、抚养费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同样没有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具体的规定,只说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有同做了补充规定:

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为:

假如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20%-30%,比如说月总收入是3000元,那么抚养费就是600或900;抚养2个孩子的,最高可为50%;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以上述比例确定数额。

三、抚养费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因为法律规定孩子18岁以后就算成年了,基本拥有自己赚钱的能力和条件。

不过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孩子18岁也依然需要继续给付抚养费,比如说孩子拥有残疾,并不具备个人生活的能力,也不能作为劳动力外出赚钱;

以及即使孩子没有达到18岁的标准,算是未成年,假如已经能够赚钱,收入也已经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那么父母就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可以按照一个时间段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没有条件的可以按照时间段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18年的抚养费。

四、抚养费的意义

抚养费之所以会让离婚双方吵得不可开交,还有一个因为是有时候在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看来,它会成为另一方狮子大开口的借口。

但实际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只要在调解员和法院的协助下进行抚养费的约定和协商,对方也找不到可以占便宜的机会。

另外,抚养费其实一般只基于最低生活成本给付,不会特别要求在玩乐这2点上给付特别的补充。

而且抚养费本身是出于对孩子成长健康和安全的考虑,不应该掺杂太多个人的算计。

五、总结

抚养费的具体开支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按照月收入或年收入的20-50%计算,可以按时间段给付或一次性给付到孩子满18岁为止。

抚养费本质上是以孩子角度考虑的,为孩子争取的权利。

以上内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等,图片

法律规定除非是将孩子送养,否则亲生父母对孩子的义务是永久存在的,即使双方离婚了,也同样如此,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既然离婚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仍然和以前一样,为何还要争夺抚养权?

与其说争夺的是抚养权,不如说是争夺直接抚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在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问题,会被划分为直接抚养和间接抚养两种情况,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将孩子带回身边一起居住,另一方则只需要承担抚养费。

更爱孩子的当然想要将孩子带在自己身边,所以要争夺抚养权,对孩子稍微不那么上心,并不是很想将孩子带在身边,但觉得不能每个月只拿钱白养孩子的,也会争夺抚养权。

但最后往往只能有一方能获得这唯一的权利。

然后就会进入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确定抚养费。

抚养费永远都是离婚的时候,除财产分割、孩子归属以外又一大能吵得面红耳赤的点,这里会说到抚养费的范畴、数额、期限,以便大家全方位了解和理解,在离婚时面对这一些问题的时候,能够不那么手足无措。

一、抚养费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抚养费要包括哪些开支,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有相关的补充,其第四十二条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首先需要注意这里的“包括”,这意味着抚养费和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为包含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在约定好抚养费以后,这份抚养费就包括了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不会再另外进行判决。

还要注意这里的“等”字,这意味着除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之外,其实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还有哪些费用。

也意味着抚养费范畴并不局限于这三项,更意味着其实抚养费范畴并不重要。

抚养费范畴只是给计算抚养费数额一个依据。

二、抚养费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同样没有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具体的规定,只说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有同做了补充规定:

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为:

假如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20%-30%,比如说月总收入是3000元,那么抚养费就是600或900;抚养2个孩子的,最高可为50%;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以上述比例确定数额。

三、抚养费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因为法律规定孩子18岁以后就算成年了,基本拥有自己赚钱的能力和条件。

不过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孩子18岁也依然需要继续给付抚养费,比如说孩子拥有残疾,并不具备个人生活的能力,也不能作为劳动力外出赚钱;

以及即使孩子没有达到18岁的标准,算是未成年,假如已经能够赚钱,收入也已经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那么父母就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可以按照一个时间段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没有条件的可以按照时间段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18年的抚养费。

四、抚养费的意义

抚养费之所以会让离婚双方吵得不可开交,还有一个因为是有时候在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看来,它会成为另一方狮子大开口的借口。

但实际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只要在调解员和法院的协助下进行抚养费的约定和协商,对方也找不到可以占便宜的机会。

另外,抚养费其实一般只基于最低生活成本给付,不会特别要求在玩乐这2点上给付特别的补充。

而且抚养费本身是出于对孩子成长健康和安全的考虑,不应该掺杂太多个人的算计。

五、总结

抚养费的具体开支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按照月收入或年收入的20-50%计算,可以按时间段给付或一次性给付到孩子满18岁为止。

抚养费本质上是以孩子角度考虑的,为孩子争取的权利。

以上内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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