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贷款买车离婚后怎么分割,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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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法院对房产的分割采取两种方式。要么不予处理。要么直接分割。直接分割又分为按份共有,作价补偿,变价补偿三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情形,不予处理。
主要有以下这么几个情况。
原被告均同意不做分割处理的。
原告仅起诉离婚而不提财产分割。
被告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查清的情况。
房产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常见于房屋存在贷款。或者权属不清的。
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
第二种情形,直接分割。
按份共有。肯定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或者是给一方适当多分。
作价补偿。双方可协商确定数额,协商不成的进行评估作价。
对于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法院综合考虑,房产购买及房产增值率,成新率等。具体计算公式为婚后共同还贷/2除以购房款*房屋现值。
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的房产。
房屋现值除以2。
第三种情形,变价补偿。
变价补偿是指房屋出售,拍卖或变卖,将所得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这种分割方式相对简单。只是需要注意,变卖后的房产是否还有剩余价值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怎么分?要注意什么?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种离婚方式下都可以就房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分割。本文主要介绍离婚时双方可以采取的几种房产处理方式,以及法院对房产一般如何处理。
本文所述的房产分割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房产为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房产虽然是夫妻双方出资,但是登记在别人名下,那么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无法处理。
一、协议可以如何处理
1. 可以约定房产都归某一方所有,无需支付给另一方补偿
这种情形下需要注意,一定要就房屋过户问题进行约定,避免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
此时,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虽然不支付另一方补偿,但是另一方在离婚后可以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但注意,居住权一旦设立很难更改,并且会影响日后房屋的买卖。
2. 可以约定房产归某一方所有,但是需要支付另一方一定的金钱补偿
此时的补偿可以是房屋市值的金额,也可以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金额。
3. 可以约定双方离婚后房产继续共有,或离婚后卖掉房产双方分割房款
这种分割情形,常见于夫妻双方都没有办法继续还贷或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因此共同协商后可以将房屋出售,就剩余的房屋出售款双方进行分割。
4. 可以约定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待子女成年后进行过户
这也是离婚时一种常见的房产处理方式。约定房产给孩子,可以有效避免日后对方将房产留给再婚生育子女的风险。同时,一旦离婚协议中确定了房屋赠与给子女,那么双方都不可以再反悔,任意一方都有权起诉对方要求履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确定的房屋过户手续。
二、协议不成时法院如何分割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结合秦嘉泽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离婚时在法院就房产常见的争议有以下几种情况: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只有一方主张所有权,但是双方就房屋折价款是多少争论不休。
1、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
如果双方开出的条件仍然相似,那么法院会优先结合双方是否有别的房屋可供居住、抚养权归属(要给孩子提供住所)、房屋出资以及使用现状等,多方面考量后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如果双方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所有权,那么就由双方竞价,价高者得,但需要按照其提出得价格支付对方一半的折价款。
2、只有一方主张所有权,但是双方就房屋折价款是多少争论不休
按照法律程序,双方可以就房屋价款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法院可以进行评估。结合秦嘉泽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评估机构所得出的房屋价格大部分时候远低于实际市场价格,所以关于折价款的确定其实是一种心理博弈。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基础内容。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5类”房产分割情形,最好提前了解
如果生活在古代,对于离婚或许都难以启齿,毕竟古代思想还比较传统,但是现如今,离婚并不可耻,当婚姻无法进行下去时,离婚反而是最好的解脱,根据民政局公开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最新公布的《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结婚登记764.3万对,而办理离婚手续的高达283.9万对,离结率达到37.15%,每1000对夫妻,在2021年就有2对夫妻离婚。
从2001年-2019年,全国离婚登记达到5328.4万对,加上近三年数据,累计离婚数量超过6000万对,每一次的离婚都会伴随着财产分割,而我国居民家庭大部分财富都在房子中,从买房到装修入住,不仅掏空夫妻之间2个钱包,还会耗尽双方父母的4个钱包,正因为如此,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必不可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夫妻离婚,房子具体该如何分割?尤其是这5种情形,男女双方都要留意。
01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在生活中尤为常见,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先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价值100万元,小王工资收入15000元/月,小李工资收入5000元/月,从收入占比可以看出,这套房子中男方与女方的付出比例为3:1,后因夫妻之前感情不和睦,双方达成离婚共识,房子不是一笔小数目,又该如何分配才公平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先按照“双方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公平协商的情况下,只要双方都同意,无论房子如何分配,都享受法律保护,但是双方达到无法协商地步时,除了婚前财产部分,婚后双方所有的收入
02婚前财产,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其中一方买房,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举个例子,婚前男方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价值200万元,首付款60万元,按揭140万,算上利息共计应还267.5万元,月供7430元,结婚后双方用工资收入装修和偿还月供,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已偿还贷款67.5万元,剩余房贷200万元,此时的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婚前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后续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离婚时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动产判为婚前登记一方,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划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的60万元首付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67.5万元房贷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各自分得33.75万元,离婚后,女方应得到男方33.75万元补偿,房子划分给男方。
03一方征信不好,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买房时,征信影响绝大部分人买房权益,尤其是那些“连三累六”情形,3年内连续逾期3次以上,5年内连续逾期6次以上,在买房时很容易被银行拒贷,但是为了结婚又不得不买房,所以登记在另一方征信好的名下,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征信不好,贷款申请被各大银行拒绝,于是小王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小李名下,总房款100万元,首付款30万元,买完房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贷总余额133.7万元,偿还33.7万元房贷后,因感情不和离婚时,房子如何划分呢?
根据协议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后,诉讼离婚就得需要依据,针对征信不好,首付款
04婚内给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央行曾在城镇居民家庭负债调研数据中得出数据,我国城镇家庭二套房以上家庭占比41.5%,这些二套房家庭中,由于受到限购影响,不少家庭将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比如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买房,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但是几年过后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将当年买给子女的房产一并分割,这个时候又在如何分割呢?
针对这类情形,需要根据夫妻给子女买房时“真实意思”进行判定,如果明确表示房产赠予给子女,则离婚时房产不可分割,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赠予,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至于如何界定“真实意思”,还得根据双方是否有给子女买房过程的事实依据,比如沟通记录或提前拟定的协议,可以作为房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
05婚前一方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富有,在子女结婚时为表达诚意,不少父母存在赠送子女房产类情形,比如陪嫁、彩礼等通过房产表达,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结婚前,小李父母购买一套房子作为小李嫁妆,并登记在小李名下,后面因为小王和小李性格不和而离婚,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产,且登记在小李一个人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反之,如果父母在赠予房产时明确表示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进行离婚分割。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在对待婚姻时往往都会不留余力,但是房产毕竟作为一笔不小的资产,最好还是界定清新为好,毕竟最坏的结局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最坏的打算还是要提前准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得起他人,对得起内心即可,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律层面判定财产分割的基础。
如果生活在古代,对于离婚或许都难以启齿,毕竟古代思想还比较传统,但是现如今,离婚并不可耻,当婚姻无法进行下去时,离婚反而是最好的解脱,根据民政局公开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最新公布的《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结婚登记764.3万对,而办理离婚手续的高达283.9万对,离结率达到37.15%,每1000对夫妻,在2021年就有2对夫妻离婚。
从2001年-2019年,全国离婚登记达到5328.4万对,加上近三年数据,累计离婚数量超过6000万对,每一次的离婚都会伴随着财产分割,而我国居民家庭大部分财富都在房子中,从买房到装修入住,不仅掏空夫妻之间2个钱包,还会耗尽双方父母的4个钱包,正因为如此,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必不可少,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夫妻离婚,房子具体该如何分割?尤其是这5种情形,男女双方都要留意。
01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在生活中尤为常见,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先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价值100万元,小王工资收入15000元/月,小李工资收入5000元/月,从收入占比可以看出,这套房子中男方与女方的付出比例为3:1,后因夫妻之前感情不和睦,双方达成离婚共识,房子不是一笔小数目,又该如何分配才公平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先按照“双方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公平协商的情况下,只要双方都同意,无论房子如何分配,都享受法律保护,但是双方达到无法协商地步时,除了婚前财产部分,婚后双方所有的收入
02婚前财产,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其中一方买房,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举个例子,婚前男方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子,价值200万元,首付款60万元,按揭140万,算上利息共计应还267.5万元,月供7430元,结婚后双方用工资收入装修和偿还月供,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离婚,已偿还贷款67.5万元,剩余房贷200万元,此时的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婚前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后续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离婚时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动产判为婚前登记一方,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划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的60万元首付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67.5万元房贷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各自分得33.75万元,离婚后,女方应得到男方33.75万元补偿,房子划分给男方。
03一方征信不好,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买房时,征信影响绝大部分人买房权益,尤其是那些“连三累六”情形,3年内连续逾期3次以上,5年内连续逾期6次以上,在买房时很容易被银行拒贷,但是为了结婚又不得不买房,所以登记在另一方征信好的名下,举个例子:男方小王征信不好,贷款申请被各大银行拒绝,于是小王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小李名下,总房款100万元,首付款30万元,买完房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贷总余额133.7万元,偿还33.7万元房贷后,因感情不和离婚时,房子如何划分呢?
根据协议离婚的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后,诉讼离婚就得需要依据,针对征信不好,首付款
04婚内给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央行曾在城镇居民家庭负债调研数据中得出数据,我国城镇家庭二套房以上家庭占比41.5%,这些二套房家庭中,由于受到限购影响,不少家庭将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比如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买房,将房产登记到子女名下,但是几年过后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将当年买给子女的房产一并分割,这个时候又在如何分割呢?
针对这类情形,需要根据夫妻给子女买房时“真实意思”进行判定,如果明确表示房产赠予给子女,则离婚时房产不可分割,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赠予,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至于如何界定“真实意思”,还得根据双方是否有给子女买房过程的事实依据,比如沟通记录或提前拟定的协议,可以作为房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
05婚前一方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富有,在子女结婚时为表达诚意,不少父母存在赠送子女房产类情形,比如陪嫁、彩礼等通过房产表达,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结婚前,小李父母购买一套房子作为小李嫁妆,并登记在小李名下,后面因为小王和小李性格不和而离婚,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小李父母赠送给小李的房产,且登记在小李一个人名下,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反之,如果父母在赠予房产时明确表示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进行离婚分割。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在对待婚姻时往往都会不留余力,但是房产毕竟作为一笔不小的资产,最好还是界定清新为好,毕竟最坏的结局虽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最坏的打算还是要提前准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得起他人,对得起内心即可,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法律层面判定财产分割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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