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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怎样分割,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24-01-03 01:27:29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PeiXunjia.cOm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女离婚怎么处理(父母出资办房产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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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女离婚怎么处理(父母出资办房产证后, 离婚后怎么分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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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网友咨询:婚后3年由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但装修和所有相关手续费都是夫妻掏钱弄的,双方离婚该如何分配?

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胡嘉梁律师解答:

男女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出资为其购买了房屋,同时也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房屋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了只是对一方的赠与,这种情况视为夫妻一方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胡嘉梁律师解析: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结束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代理过多起大额标的的合同纠纷、商业侵权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纠纷。秉承诚心、忠心、信心、细心。理念:尊法--律师执业的基础;敬业--律师的精神追求;诚信--律师的生存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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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出资购置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财产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购置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离婚房产分割案例。小张与妻子结婚后,其父母为了减轻小两口的经济压力,提高家庭生活幸福感。出资为他们购置了一套房产,支付首付款后,由小张夫妇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小张名下。几年后小张夫妇经过协商,决定离婚。但是在夫妻财产分割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张认为,父母出资购置房产后,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当视为对自己的赠与,房屋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法院考虑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扣除首付款进行分割。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小张的父母并不是全额出资,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小张个人。并且小张夫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直共同还贷。因此法院认定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首付款部分,是否应认定为父母对于小张的个人赠与,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资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由于小张父母在出资购房时,没有明确说明是对小张个人的赠与,法院最终将首付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财产时,对小张适当予以了多分。

王幼柏婚姻家事律师: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当今社会,婚姻非常不稳定,“闪婚闪离”的现象屡见不鲜。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出资,到底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又或是借款,存在很大的争议,导致在子女离婚时经常发生纠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条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则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认为,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分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一是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买房。下面我逐一给大家分析:

一、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

子女结婚,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本意是希望子女的婚姻百年好合,幸福美满,不愿意去设想子女未来会离婚。加之,基于父母和子女的特殊亲情关系,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一般不会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借款协议。一旦子女的婚姻出现问题,要父母拿出证据证明出资是赠与给子女一方,或者借款给子女夫妻俩买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如果有明确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合同或者协议,则该出资认定为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大家应该不会有争议。

然而,前文说过,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一般不会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借款协议。那么,除了明确的赠与合同、赠与协议外,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证据体现或者证明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呢?

我认为,是可以的。

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我们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来判断父母到底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通过不动产登记的外在表现来判断父母的内心意思表示,实践中比较好把握,一是符合不动产物权登记公示公信原则,二是父母的意思表示通过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可以推定出父母是对谁的赠与。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2、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和其配偶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3、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配偶一方名下,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应当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二、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买房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剩余的房款,这种现象在生活中也非常常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大家没有争议。而对于父母出资部分,到底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又或是借款,大家争议比较大。“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021年10月25日,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问题,我写了一篇原创文章《父母为子女婚后部分出资购房,到底怎么判?不了解民法典的重大变化,你就亏大了!》。在该文中,我重点给大家分享了国内的知名法官、学者和律师的不同观点,大家可以再学习学习。

正因为业内人士观点不尽相同,今天我就该话题再和大家探讨探讨,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他们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认为:“婚后,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购房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目的是希望是子女和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长长久久,以不离婚为前提。若子女和配偶离婚了,那父母赠与的前提条件也就失去了,则应当返还父母出资部分的款项。”

2、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授裴桦教授认为:“父母出资借贷给子女买房的概率远低于父母将出资赠与子女买房,进而,由主张借贷关系这一低概率事件存在的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也与一般人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保持一致。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部分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3、有些法院在判例中认为:“现如今受高房价影响,儿女刚参加工作又面临成家压力,经济条件有限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虽为常事,但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并非父母应负担的法律义务。因此,在父母出资之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基于父母应负养育义务的时限,应予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儿女理应负担偿还义务。”实际上,法院等于认定了父母的出资为借贷而非赠与。

当今社会,婚姻非常不稳定,“闪婚闪离”的现象屡见不鲜。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出资,到底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又或是借款,存在很大的争议,导致在子女离婚时经常发生纠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条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则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认为,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分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一是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买房。下面我逐一给大家分析:

一、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

子女结婚,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本意是希望子女的婚姻百年好合,幸福美满,不愿意去设想子女未来会离婚。加之,基于父母和子女的特殊亲情关系,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一般不会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借款协议。一旦子女的婚姻出现问题,要父母拿出证据证明出资是赠与给子女一方,或者借款给子女夫妻俩买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如果有明确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合同或者协议,则该出资认定为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大家应该不会有争议。

然而,前文说过,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一般不会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借款协议。那么,除了明确的赠与合同、赠与协议外,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证据体现或者证明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呢?

我认为,是可以的。

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我们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来判断父母到底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通过不动产登记的外在表现来判断父母的内心意思表示,实践中比较好把握,一是符合不动产物权登记公示公信原则,二是父母的意思表示通过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可以推定出父母是对谁的赠与。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2、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和其配偶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3、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配偶一方名下,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应当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二、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买房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剩余的房款,这种现象在生活中也非常常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大家没有争议。而对于父母出资部分,到底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又或是借款,大家争议比较大。“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021年10月25日,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问题,我写了一篇原创文章《父母为子女婚后部分出资购房,到底怎么判?不了解民法典的重大变化,你就亏大了!》。在该文中,我重点给大家分享了国内的知名法官、学者和律师的不同观点,大家可以再学习学习。

正因为业内人士观点不尽相同,今天我就该话题再和大家探讨探讨,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他们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认为:“婚后,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购房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目的是希望是子女和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长长久久,以不离婚为前提。若子女和配偶离婚了,那父母赠与的前提条件也就失去了,则应当返还父母出资部分的款项。”

2、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授裴桦教授认为:“父母出资借贷给子女买房的概率远低于父母将出资赠与子女买房,进而,由主张借贷关系这一低概率事件存在的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也与一般人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保持一致。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部分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3、有些法院在判例中认为:“现如今受高房价影响,儿女刚参加工作又面临成家压力,经济条件有限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虽为常事,但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并非父母应负担的法律义务。因此,在父母出资之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基于父母应负养育义务的时限,应予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儿女理应负担偿还义务。”实际上,法院等于认定了父母的出资为借贷而非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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