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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又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4-01-03 00:49:3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ikaoONLine.COM按揭买房离婚后怎样分割房产?(按揭买房离婚后怎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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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离婚后怎样分割房产?(按揭买房离婚后怎样分割房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后房产按如何分割都在这里

你以为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吗?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依照法律规定,房产如何分割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婚前全款买房,产权证上一个人名字,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如果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婚前按揭买房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子的归属权和后续贷款都归出资方所有,那一方可以要求一些补偿。

第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如果产权是在双方名下,按双方出资比例分割。

第四、婚后买房,夫妻共同出资,不管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都按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

第五、父母出资买房登记的产权登记在子女的一方名下,可视为只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有财产约定,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平均分割。

具体可以看下面这个图表,有需要可以收藏,希望大家不要用上。

婚后与丈夫一起还房贷房贷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

1、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则离婚时房产仍属于一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婚后购买房屋办理按揭贷款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婚前贷款买房子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三、男方婚前买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一文读懂:诉讼离婚时共有房屋的分割方式和注意事项

郭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80%的案件都会涉及到婚后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当事人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

“我们收入都不高,谁都没有能力单独拿下房子,再给对方钱,能不能让法院等我们把房子卖了再判决分割卖房款?”

“我们都想要这套房子怎么办,法院会判给谁呢?”

“法院如果判决一方拿房子,一方拿钱,那么房子的价格怎么确定呢?”

下面,郭律师就结合司法实践讲一讲,法院对夫妻共有的房屋通常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一、一方得房,一方拿钱

如果夫妻离婚时只有一套共有房产,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得房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夫妻有多套房屋的,也可以对多套房屋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折价补偿的分割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也是法院最常采用的离婚房产分割方法。

比如:夫妻共有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尚未归还的贷款剩余20万,则这套房子的净值就是80万元。如果这套房子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也由女方承担,女方应当补偿给男方房屋净值的一半,即40万元。多套房屋的,按照同样的原则互补差价。

二、 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取得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而且都同意竞价的,则由出价最高的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

这里所竞的价格,实际上也是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补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法院确认下来竞价金额后,除非对方同意,否则是无法反悔的;

三、都不想要房子,可以拍卖、变卖后分房款

有当事人问:“我们收入都不高,谁都没有能力单独拿下房子,再给对方钱,能不能让法院等我们把房子卖了再判决分割卖房款?”要知道,房产的买卖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尤其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以合适的价格出售一套房子并非易事,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期限最长也就6个月,法官是不会无休止地等你们卖完房子再出判决的。

如果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倒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就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拍卖房产会产生执行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用等,而且房子的起拍价仅为市场参考价的70%。如果第一次流拍,第二次起拍价是前一次起拍价的20%。所以拍卖的方式对双方的利益都是很大的损失,我们不建议采用。实务之中也有出现法院因为不愿意拍卖而不以该方式处理房产,直接漏判的情形。

四、价格有争议,评估来帮忙

离婚时拿房子的一方需要给对方折价款,折价款当然要以房子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但是如果一方说房子现在市场价是200万,另一方坚持认为只有150万怎么办呢?这时候,法官通常会帮双方调解出一个都能接受的价格出来,因为这样就可以免去进行价格评估的程序和费用。如果实在无法谈拢,就只能申请评估鉴定了。我们要注意的是:评估的价格跟实际市场价会有偏差,可能偏高或者偏低。评估周期大概为一个月左右,评估费也要由双方承担。因此,双方争议的金额差距不是很大的,建议是折中取得合理的价格,避免花费高额的评估费和漫长的等待。

五、房产不分割,判决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并且都愿意按份共有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对房产按份共有。这个选择其实并未真正的分割房产,难免为离婚后的生活埋下隐患,万不得已情况下,尽量不要这种方案。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同意按份共有的,法院也不会这么判决。当然,如果有重大理由或共有基础丧失的,还是可以再次请求分割。

如果你对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分割方案拿不定主意,可以来找郭律师聊聊哦!

郭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80%的案件都会涉及到婚后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当事人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

“我们收入都不高,谁都没有能力单独拿下房子,再给对方钱,能不能让法院等我们把房子卖了再判决分割卖房款?”

“我们都想要这套房子怎么办,法院会判给谁呢?”

“法院如果判决一方拿房子,一方拿钱,那么房子的价格怎么确定呢?”

下面,郭律师就结合司法实践讲一讲,法院对夫妻共有的房屋通常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一、一方得房,一方拿钱

如果夫妻离婚时只有一套共有房产,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得房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夫妻有多套房屋的,也可以对多套房屋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折价补偿的分割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也是法院最常采用的离婚房产分割方法。

比如:夫妻共有一套房子,价值100万,尚未归还的贷款剩余20万,则这套房子的净值就是80万元。如果这套房子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也由女方承担,女方应当补偿给男方房屋净值的一半,即40万元。多套房屋的,按照同样的原则互补差价。

二、 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取得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而且都同意竞价的,则由出价最高的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

这里所竞的价格,实际上也是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补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法院确认下来竞价金额后,除非对方同意,否则是无法反悔的;

三、都不想要房子,可以拍卖、变卖后分房款

有当事人问:“我们收入都不高,谁都没有能力单独拿下房子,再给对方钱,能不能让法院等我们把房子卖了再判决分割卖房款?”要知道,房产的买卖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尤其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以合适的价格出售一套房子并非易事,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期限最长也就6个月,法官是不会无休止地等你们卖完房子再出判决的。

如果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倒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就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拍卖房产会产生执行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用等,而且房子的起拍价仅为市场参考价的70%。如果第一次流拍,第二次起拍价是前一次起拍价的20%。所以拍卖的方式对双方的利益都是很大的损失,我们不建议采用。实务之中也有出现法院因为不愿意拍卖而不以该方式处理房产,直接漏判的情形。

四、价格有争议,评估来帮忙

离婚时拿房子的一方需要给对方折价款,折价款当然要以房子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但是如果一方说房子现在市场价是200万,另一方坚持认为只有150万怎么办呢?这时候,法官通常会帮双方调解出一个都能接受的价格出来,因为这样就可以免去进行价格评估的程序和费用。如果实在无法谈拢,就只能申请评估鉴定了。我们要注意的是:评估的价格跟实际市场价会有偏差,可能偏高或者偏低。评估周期大概为一个月左右,评估费也要由双方承担。因此,双方争议的金额差距不是很大的,建议是折中取得合理的价格,避免花费高额的评估费和漫长的等待。

五、房产不分割,判决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并且都愿意按份共有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对房产按份共有。这个选择其实并未真正的分割房产,难免为离婚后的生活埋下隐患,万不得已情况下,尽量不要这种方案。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同意按份共有的,法院也不会这么判决。当然,如果有重大理由或共有基础丧失的,还是可以再次请求分割。

如果你对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分割方案拿不定主意,可以来找郭律师聊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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