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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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财产转移到父母(离婚时个人财产如何分割给孩子)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谨慎!离婚前财产放在子女名下就万无一失了?律师:没那么简单
2019年10月15日,家理律师事务所马赛男主任律师在家理律所官方抖音账号进行了第一次的直播答疑活动,期间与直播间粉丝亲切互动,并解答了粉丝们提出的问题。为更好给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借鉴,直播期间的互动内容将整理成文档分次发布。
家理律师事务所马赛男主任律师
问题六:彩礼是领证之后父母给的,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如果是领证之后,双方父母赠与的这些钱款,那么就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其实父母的意愿也是把这个钱作为小两口的启动资金,希望你们是购车、购房,有一个良好的婚姻开端,作为你们的经济基础,所以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我们需要强调一点,不管是彩礼、还是其他的聘礼等等,这些钱财的赠与是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的。这一个节点,不是以您办不办婚礼,见不见双方家长,是不是有一些其他的订婚等等这些仪式,这些都不算。
一定要记住,是以婚姻登记这个时间节点。
问题七:二婚,再婚几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家庭,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是以是否登记结婚作为时间节点的。另外,不管你们同居几年,生活几年,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以结婚登记之后共同取得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一部分特殊的情况,婚姻法里面特殊强调了几种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他们绝对都不是以年限来进行计算、进行折算的。
婚前,是以结婚是不是经登记这个时间节点来作为判断的标准的。再婚家庭我要说一下。据我们家理律师所的统计,再婚家庭的离婚率的确比初婚家庭的离婚率要高。因为再婚里面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之前的配偶还有参与到现有家庭的、与之前配偶所生子女参与到家庭共同生活中的,还包括财产问题。
问题八:关于再婚家庭再说一个话题,你们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怎么样保护?
答:再婚一定是要有一个稳定的基础,感情基础之后,然后再来做决定,不是一时冲动、不是做一个保证金的性质,我把它放在什么地方,然后给予谁。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就算作赠与了,财产性质就发生了截然不同的变化,根本性的变化就是从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这个时候如果发生离异,你再想把你的钱要回来,就是非常困难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说清楚,再婚家庭我们不是不鼓励,也不是觉得再婚家庭一定是你们会破裂。但是在处分个人财产的时候,你一定要考虑到你的再婚财产到底是怎么分割怎么分配的。
问题九:我很早就把自己的财产放在子女名下,那么是不是不管我们二人将来是否离异,给了子女的财产就不会再参与分割了?
答:这里需要大家注意一点,子女在未成年之前,他的财产其实是由监护人,也就可能是我们的直接抚养人直接掌握这些财产的。虽然它不能随意处置,但是也有这方面的风险。
如果不是为了未成年人的有利的健康发展,或者为未成年人个人使用的话,是不可以随意处置这些财产的,但是还是有风险的。因为你不你不可能随时随地关注这些财产的情况,了解这些财产现在到的情况。那么你可能就会涉及到一个财产不可控的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未成年人如果要是成年了,他有自行处分财产的权利了,您夫妻二人辛辛苦苦赚了那些钱买的房登记在孩子名下了,那么他作为产权人想怎么处分财产就怎么处分财产,那么这个时候如果你要说我不想把这房子再给孩子了,是无效的。因为已经赠与完毕、履行完毕,登记到他人名下了,是不能无故撤销赠与的。
问题十:没有离婚,女方不让男方见孩子怎么办?
答:我想问这个问题的话,可能是女方认为感情已经破裂了,双方现在处于分居状态,下一步可能有一方或者双方可能都要提起离婚了。这种情况原则上是在没有离婚期间,子女还是双方的孩子。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心理成长也好,身体成长这种角度来说,单方阻止一方不让对方去见孩子,这种情况是不可取的。
我们也要强调,现在的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离婚的过程之中,有很多人是动了抢孩子的这种想法。 当然抢孩子的缘由无非有几点:一是的确很爱孩子,双方在没分居之前是共同照顾孩子的,甚至可能是现在跟孩子生活这一方,并不是原来照顾孩子最多的一方,真正对孩子付出心血的这一方,可能在没处理好分居这个过程的时候,孩子被对方带走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官还是要听取双方举证、质证的。谁跟孩子生活的时间更长,谁对孩子将来成长更为有利,谁能给孩子保证将来更好的成长生活条件,让孩子能够平稳的度过离婚这一个阶段,不受到更大的心理创伤,那么可能法官真的都会考虑到这个孩子不管现在是跟谁,会把他判给对孩子最有利的一方!
二是,虽然现在孩子不跟你共同生活,但是孩子如果在北京地区是满六周岁以上,法官是可以征求孩子意见的,八周岁以上到十周岁左右,法官是一定要争取孩子意见的。那么孩子虽然现在没跟你生活在一起,但是她的内心还是想继续跟您共同生活,那么在法官询问意见的时候,孩子会自主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一种情况。
三是,双方已经分居了,在分居过程中,一方觉得我现在还是觉得有孩子对处理财产是有利的。因为我们刚才也讲了,法官处理财产的时候会考虑到照顾女方无过错一方和带孩子一方,那么有些人会动抢孩子,多得财产的想法,那么这种情况我们是坚决是不支持的!
不管我是不是作为代理人,我们一定会说谁对孩子好。你要想清楚将来这个孩子要跟谁共同生活,你是不是有这方面能力,你是不是有这方面的经验和能不能做相应的牺牲去来照顾这个孩子?因为照顾孩子抚养权不是权利,法官和我们都一再强调照顾孩子是你的义务,从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你得不到什么益处,你只能承担更多的照顾孩子,牺牲自己的工作,这方面的牺牲,你才能培养出更好的孩子。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劝大家就不要动这种心思了。
保证孩子的探望权,这是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会帮大家解决的,那么他可以直接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你们双方能够协商,法官在当庭就会给你们有一个协商明确的意见,如果不能协商的或者不需要协商,可能立案再进行处理,所以也会保证大家的探望权。
延伸问题:是不是我不给抚养费就不能让他们给我看孩子了?
这一点是肯定不是这样的!探望权和抚养费用他们两者是没有因果关系的。这里我也要说清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和不让这个对方父母去看望孩子都是错误的。不要把钱和探望搞到一起,也不要把个人跟对方的仇恨,跟孩子的探望混同在一起。除非对方有严重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这种条件,可以申请禁止探望以外,正常的孩子都需要父亲也需要母亲,所以一定要保证孩子正常探望。
之前的那个提问就是,你离婚完了之后,法官可能就会马上就会把孩子的探望权、抚养权确认下来了,这样的话你也有相应的权利去探望孩子,然后你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因为很多人在分居过程中是不承担孩子抚养费用的,这一点我们也是非常不支持,孩子不管怎么样,他要花钱对不对?当然了,你说没让你看,他也有他自己的顾虑,但是其实你们双方都是互相不信任的关系,是不是?总要有一方打破不信任做出一点让步,不要每个事情都计较,把所有的人都推到诉讼的过程中去。
有些问题可以直接解决的就不要起诉解决了,当然遇到了一种非常渣的人,实在解决不了了,还是要通过诉讼,那是没有办法的。
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有权分割吗,法律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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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这里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共同财产,要是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则就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那么,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有权分割吗,法律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李先生为规避限购,他和妻子前几年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在他们儿子名下,现在准备和妻子离婚,登记在儿子名下的这套房产如何处理?如果儿子的抚养权归妻子,妻子以后能否把儿子名下的房子卖掉?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子女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例如父母不能将房屋赠送给别人,也不能以低价出卖。
所以,夫妻离婚时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能随意处置的,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
虽然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子也登记在其儿子名下,视为夫妻双方对其儿子的赠与,该房产是区先生儿子的个人财产,欧先生离婚时不能对其儿子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能随意卖掉该房产。
朱婷婷律师补充: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毕业于德国波鸿大学,有12年的公司管理经验。企业家卫士,保护企业家婚姻、人身、财产。擅长商业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代理多家企业近10亿标的额的借款纠纷、企业家婚姻财产纠纷。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离婚时能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吗?
很多朋友都有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的疑惑,于是找法网小编找了几个最常见的问题作下解答。
一、离婚时能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吗?
通常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应当视为赠与行为。
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即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只有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子女尽管未成年,父母也不能分割子女的财产。
事实上生活中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案例,比如徐州一夫妻离婚,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之下达成协议,分割登记在他们子女名下的房子,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再审认定涉案房屋属于子女个人所有,违法的调解协议内容被法院撤销。
二、离婚时抵押了的财产能分割吗?
这种情况很多,最常见的是家庭买房子都是按揭买的,银行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然后离婚时房子按揭还没还完,要分割房子,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物权法只是规定抵押财产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转让,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的抵押财产,系抵押财产的分割而非抵押财产的转让,其不会导致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且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不会因抵押财产的分割而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故不适用上述规定,即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以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为由,认定分割协议无效。
同时,向银行按揭买房的情形,法院通常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
不动产的分割,通常是有一方获得房子,另外获得金钱补偿。如果先前房子就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过程就不需要再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
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很多朋友都有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的疑惑,于是找法网小编找了几个最常见的问题作下解答。
一、离婚时能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吗?
通常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应当视为赠与行为。
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即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只有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子女尽管未成年,父母也不能分割子女的财产。
事实上生活中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案例,比如徐州一夫妻离婚,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之下达成协议,分割登记在他们子女名下的房子,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再审认定涉案房屋属于子女个人所有,违法的调解协议内容被法院撤销。
二、离婚时抵押了的财产能分割吗?
这种情况很多,最常见的是家庭买房子都是按揭买的,银行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然后离婚时房子按揭还没还完,要分割房子,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物权法只是规定抵押财产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转让,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的抵押财产,系抵押财产的分割而非抵押财产的转让,其不会导致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且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不会因抵押财产的分割而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故不适用上述规定,即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以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为由,认定分割协议无效。
同时,向银行按揭买房的情形,法院通常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
不动产的分割,通常是有一方获得房子,另外获得金钱补偿。如果先前房子就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过程就不需要再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
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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