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贷款买车离婚后怎么分割,离婚前还没离婚可以去分割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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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法院对房产的分割采取两种方式。要么不予处理。要么直接分割。直接分割又分为按份共有,作价补偿,变价补偿三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情形,不予处理。
主要有以下这么几个情况。
原被告均同意不做分割处理的。
原告仅起诉离婚而不提财产分割。
被告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查清的情况。
房产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常见于房屋存在贷款。或者权属不清的。
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
第二种情形,直接分割。
按份共有。肯定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或者是给一方适当多分。
作价补偿。双方可协商确定数额,协商不成的进行评估作价。
对于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法院综合考虑,房产购买及房产增值率,成新率等。具体计算公式为婚后共同还贷/2除以购房款*房屋现值。
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的房产。
房屋现值除以2。
第三种情形,变价补偿。
变价补偿是指房屋出售,拍卖或变卖,将所得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这种分割方式相对简单。只是需要注意,变卖后的房产是否还有剩余价值可以进行分割。
2023年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3年,你以为房产证上写有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了吗?在2023年的房产新规下,房产证上不管写谁的名字,最后都未必能够分到房,那记得点分以下四种情况跟你说。
2023年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呢,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这种情况呢比较多见,那这个时候房子的产权呢,归出资买房登记的产权在子女的一方名下,可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呢,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
第三种呢,个人婚前全款买房,那如果说婚前产权没有签订赠与合同,后期无论你是否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都属于说个人婚前财产,那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也没有权利分割,若有一方有出资房子的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等项目,被主张要回经济补偿。
第四呢,婚前按揭买房,一方付了首付。
那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子的归属权将是出首付的那一方所有,不过在房贷和房子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那会按照承担房贷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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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男方为何只分得1%?民法典来解答
房子是妻子买的,房贷是妻子还的
夫妻二人不仅约定好
房产为妻子一人所有
还签订了《财产约定具结书》
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
民法典这样规定↓
夫妻离婚 争夺房产
浙江杭州的赵先生和李女士于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半年后决定结婚。此时的李女士年收入百万,名下有自己的房产,赵先生收入一般。刚结婚时,两人感情甜蜜,李女士便将自己婚前购买的房屋出售,用售房款支付首付买下豪宅,供二人婚后居住。据目前市场价估计,该房约值1200万。
“房子是你出钱买的,房贷也是你还的,这房子我就挂个名字,所有权都归你。”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赵先生为表明自己对李女士的感情,说出这样一番话,还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财产约定具结书》,白纸黑字写明房产为李女士一人所有,赵先生自愿放弃所有权。
经两人协商,房屋登记为李女士、赵先生按份共有,其中李女士占99%,赵先生占1%。两年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矛盾不断升级。2018年6月,两人正式分居。2020年8月,李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驳回。
2021年7月,李女士再次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确认婚后购买的房产归自己所有。而赵先生却认为,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都是为了维护夫妻感情,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法院:房产归李女士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先生和李女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感情未得到改善。现在李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可见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权属已经登记且未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物权归属应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为准。现在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示着双方的真实意思,应是合法有效,因此应按照登记的份额分割上述房产。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确认房产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需按照房屋现值向赵先生支付1%的房屋折价款。
法官:书面约定并非儿戏
本案中,李女士和赵先生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具结书,内容是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意思表示真实,构成夫妻财产协议,在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况下,双方均应严守夫妻之间的“合同”,受其拘束。
此外,不动产登记更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产权登记作为行政确认,具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争议纠纷、保障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出于对物权公示权威性的考虑,也应当承认登记的效力。
本案中,李女士和赵先生两人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并自愿将房屋登记为99%与1%的按份共有,意味着双方就房产的共有比例这一法律事实已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得到了行政机关的确认。
若无充分证据予以推翻,该行政确认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在因离婚纠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也会按照不动产权证书中载明的房产份额予以分割。如果李女士和赵先生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没有注明各自份额,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01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02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综合:“CCTV今日说法”、“滨江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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