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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1-02 08:20:51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bianhulvshi.com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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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文章目录: 1、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看完这10条明白了! 2、结婚后,哪些财产变为夫妻共有?哪些还属于自己?一次说明白! 3、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离婚时该怎么分?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看完这10条明白了!

2019-01-29 00:00 | 苏州普法

前段时间,一则离婚消息刷爆微博《丈夫出轨妻子起诉离婚,妻子终获68元共同财产》。

结果由于房子的房产证尚未到位需要两人另行诉讼,婚内归妻子所有的共同财产只有68元,数字倒是很吉利,只是妻子的内心估计是崩溃的……

结婚的时候,当然是抱着白头偕老的想法去的。不过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还是要弄明白,降低因为财产互撕的可能性。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分配,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住房公积金—>是!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

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几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

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二、保险—>根据保险的种类,情况不同!

保险业务员:保险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将来发生经济纠纷,您的先生/太太无权拿走您的保单强行取走保险金,就算是离婚,这笔钱也还是您的。

那保险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并未涉及,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比如,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购买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比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是较有争议的一点。有案例显示,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综合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所以,保险财产分割的关键点主要和婚前婚后投保,是否是共同财产投保,保险的险种等各个因素有关。具体分割一般要看具体情况。

三、房产—>婚后父母出资也未必是共同财产!

房产基本是财产分配的大头。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当然是归属于个人的。但一般情况下,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是由父母出资一起帮忙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分配呢?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四、承租权、转租权—>算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因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夫妻公司—>收益是共同财产,股权靠商量!

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夫妻公司”及夫妻对公司享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六、奖牌、奖金—>奖金可是个人财产!

常言道,军功章有你的一般也有我的一半。运动员所获奖牌、奖金,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法律规定,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奖金,是对其获得的优异成绩的奖励,是运动员个人的荣誉象征,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应视为是个人所有财产。

七、知识产权与收益—>婚后变成钱才算共同财产!

判定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不是知识产权本身取得时间为判断标准,离婚以现有财产进行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予以适当补偿,照顾。

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九、彩礼、礼金—>送出去的礼金就收不回来了!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十、债务—>个人欠的债不用一起背!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除明确夫妻合意(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外,夫妻一方对外所欠债务不用再一起背了!

简而言之,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法律推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

(原标题《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看完这10条明白了!》。编辑 吴昱燊)

结婚后,哪些财产变为夫妻共有?哪些还属于自己?一次说明白!

结婚后,

是不是两夫妻所有的财产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错!

以下有些财产可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些不属于!!!

记住咯,知识点get起来~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离婚时该怎么分?

说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接下来小编重点谈谈夫妻共同财产,这是离婚诉讼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双方夫妻情份了断后都不愿意放弃的必争利益。轰动一时的王宝强马蓉离婚案持续几年,就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异常复杂和争议巨大,造成朝阳法院不得不一次次延长审理期限,好在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究竟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呢?且看小编一一分解:

一、 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动收入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后,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所有制的情况下,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劳务报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争议的是婚前购置或投资的财产,婚后产生收益,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在判断时却不能简单、粗暴的“一刀切”,一条重要的原则“婚后是否有投资、经营等付出心力、创造的行为”。

例如:婚前购置一块土地或者一处房屋,仅仅因为市场供需变化,行情走高,夫或妻一方并未投入精力进行经营,财产即发生被动增值的,这仍属于婚前财产。同理还有婚前银行存款、所购债券的利息收益,古董、字画的升值收益,婚前入股,婚后未参与公司经营而获得的分红和增值收益等。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在现代社会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已越来越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构成部分。婚后一方创作的作品,取得的专利,申请的商标,商业秘密,科技成果等实际或确定应当产生的财产性收益,在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一方婚前即创作完成,仅仅收益产生的时间落到婚后,此部分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结婚后,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获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夫或妻一方的除外。换句话说,即便女婿和儿媳妇不是继承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只要父母去世时在遗嘱中未限定由子女一方继承的,子女的配偶也能基于继承的事实,获得相应的一半遗产。毕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孝敬、照顾双亲,同样付出了感情和财力。

五、 特殊的共同财产

1、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军人退伍时取得的该笔费用,除以(70岁减去入伍年龄)后,平均到每年的费用乘以夫妻关系存续的年数,这样所得的数额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言之,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费用,同此计算原理的还有破产安置补偿费。

2、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保险

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作为投保人一方的夫或妻,不愿意继续投保,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选择继续投保的一方,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但具有人身性质的健康、意外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

小结: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持续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结婚后夫妻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也不能因实际取得的一方对贡献大而予以多分,毕竟经营家庭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只是分工略有侧重而已。离婚纠纷中的夫妻,一定要清楚自身享有的法定财产权益喔,更多关于离婚的小常识,欢迎订阅《离婚那点事儿》专栏。

说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接下来小编重点谈谈夫妻共同财产,这是离婚诉讼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双方夫妻情份了断后都不愿意放弃的必争利益。轰动一时的王宝强马蓉离婚案持续几年,就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异常复杂和争议巨大,造成朝阳法院不得不一次次延长审理期限,好在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究竟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呢?且看小编一一分解:

一、 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动收入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后,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所有制的情况下,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劳务报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争议的是婚前购置或投资的财产,婚后产生收益,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在判断时却不能简单、粗暴的“一刀切”,一条重要的原则“婚后是否有投资、经营等付出心力、创造的行为”。

例如:婚前购置一块土地或者一处房屋,仅仅因为市场供需变化,行情走高,夫或妻一方并未投入精力进行经营,财产即发生被动增值的,这仍属于婚前财产。同理还有婚前银行存款、所购债券的利息收益,古董、字画的升值收益,婚前入股,婚后未参与公司经营而获得的分红和增值收益等。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在现代社会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已越来越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构成部分。婚后一方创作的作品,取得的专利,申请的商标,商业秘密,科技成果等实际或确定应当产生的财产性收益,在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一方婚前即创作完成,仅仅收益产生的时间落到婚后,此部分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结婚后,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获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夫或妻一方的除外。换句话说,即便女婿和儿媳妇不是继承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只要父母去世时在遗嘱中未限定由子女一方继承的,子女的配偶也能基于继承的事实,获得相应的一半遗产。毕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孝敬、照顾双亲,同样付出了感情和财力。

五、 特殊的共同财产

1、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军人退伍时取得的该笔费用,除以(70岁减去入伍年龄)后,平均到每年的费用乘以夫妻关系存续的年数,这样所得的数额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言之,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的费用,同此计算原理的还有破产安置补偿费。

2、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保险

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作为投保人一方的夫或妻,不愿意继续投保,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选择继续投保的一方,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但具有人身性质的健康、意外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

小结: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持续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结婚后夫妻双方取得的共同财产,也不能因实际取得的一方对贡献大而予以多分,毕竟经营家庭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只是分工略有侧重而已。离婚纠纷中的夫妻,一定要清楚自身享有的法定财产权益喔,更多关于离婚的小常识,欢迎订阅《离婚那点事儿》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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