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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打成重伤法院怎么处理,女儿被父亲打成重伤法院判决

2024-01-02 07:43:0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把人打成重伤会受到法律怎样的判决按照法律规定故意导致人重伤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是正当防卫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把人打成重伤会受到法律怎样的判决

按照法律规定故意导致人重伤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是正当防卫把人打成重伤不负法律责任,如果属于防卫过当也会受到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没有故意那么严重.

二、法律上的轻伤和重伤怎么界定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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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渗巧余遗症等,全面分析。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宽竖和重伤二级。3.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丛滚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三、重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重伤的鉴定标准有如下:

一、颅脑、脊髓损伤

1、重伤一级

植物生存状态、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重伤二级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外伤性脑脓肿、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外伤性迟发性癫痫、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外伤性尿崩症、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二、面部、耳廓损伤

1、重伤一级

容貌毁损(重度)。

2 重伤二级

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损伤致张口困难三度、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容貌毁损(轻度)。

三、听器听力损伤

1、重伤一级

双耳听力障碍(大于等于91dB HL)。

2、重伤二级

一耳听力障碍(大于等于91dB HL)、一耳听力障碍(大于等于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大于等于41dB HL)、一耳听力障碍(大于等于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双耳听力障碍(大于等于61dB HL)、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四、视器视力损伤

1、重伤一级

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双眼盲目4级。

2、重伤二级

一眼盲目3级、一眼重轿埋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五、颈部损伤

1、重伤一级

颈部大血管破裂、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

2、重伤二级

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六、胸部损伤

1、重伤一级

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

2、重伤二级

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心脏破裂;心包破裂、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肺破裂,须手术治疗、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返帆唤肺萎陷均在50%以上、食漏凯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胸腔大血管破裂、膈肌破裂。

七、腹部损伤

1、重伤一级

肝功能损害(重度)、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重伤二级

腹腔大血管破裂、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腹部损伤致肠瘘或者尿瘘、腹部损伤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肾周血肿或者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治疗、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损伤致肾性高血压、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须手术治疗。

八、盆部及会阴损伤

1、重伤一级

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

2、重伤二级

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以上、骨盆不稳定性骨折,须手术治疗、直肠破裂,须手术治疗、肛管损伤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狭窄,须手术治疗、膀胱破裂,须手术治疗、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子宫破裂,须手术治疗、卵巢或者输卵管破裂,须手术治疗、阴道重度狭窄、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女性会阴或者阴道III度撕裂伤、龟头缺失达冠状沟、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双侧睾丸损伤,丧失生育能力、双侧附睾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育能力、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重度排尿障碍。

九、脊柱四肢损伤

1、重伤一级

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重伤二级

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十、手损伤

1、重伤一级

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2、重伤二级

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十一、体表损伤

1、重伤二级

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

2、重伤一级

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皮肤缺损30.0cm2以上。

十二、其他损伤

1、重伤一级

深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者IIIo面积达30%。

2、重伤二级

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者IIIo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枪弹创,创道长度累计180.0cm、各种损伤引起脑水肿(脑肿胀),脑疝形成、各种损伤引起休克(中度)、挤压综合征(II级)、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完全型)、各种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电击伤(IIo)、溺水(中度)、脑内异物存留;心脏异物存留、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重度)。

总之,重伤的鉴定标准是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视器视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其他损伤。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重伤】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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