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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坑,二手房交易知识干货合集

2023-12-18 01:22:2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二手房交易小知识,不知道你就吃大亏了!随着经济的房展,房价不断的飙升,政府的下调房价策略成为空谈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在高房价的面前折腰。在买不起高价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二手房交易小知识,不知道你就吃大亏了!

随着经济的房展,房价不断的飙升,政府的下调房价策略成为空谈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在高房价的面前折腰。在买不起高价的全新房面前,人们只好选择购买二手房。因为大部分二手房相对全新房来说便宜一些。那么在二手房交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从法律和常识两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像是有些房子会有多个户主,像是父子、夫妻、物昌誉或者其他有联系的关系,所以说,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问迅蔽题,二手房交易时最好和全部共有人签订合同,方便之后的工作。

2、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在选择其他渠道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要注意二手房是否还同时有租户在住,假如你没有经过实地的房屋考察而只看一本证,那真的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处理不好,你付钱买的房子还只能让别人居住,你说这点憋不憋屈,而法律上对这点的解释也是“买卖不破租赁”,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中,人们往往会遗漏这一点,很多卖房子的人也常常利用这一点在法律边缘徘徊来牟取更多罩段的利益而损害购房人的权益,引起诸多纠纷。

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小小的一本房产证是户主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以及拥有权的证明,如果你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没有房产证,事后的工作可能会相当麻烦,因为户主可能身上背有债务或者为了更多的利益,将房屋进行多次买卖,这样,你就算付了钱,法律意义上来说,你并没有拥有这栋房屋。

5、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一些户主在二手房交易时,物业费用长期不还,明明已经欠下很多费用,还将房屋出售,而一旦你忽略了这点,将会吃很大的亏,因为这些拖欠不还的费用都将有你承担,增加了房屋购买的成本。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的相关小知识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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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二手房经纪人需要学习的专业知识有哪些

由于不同类型房地产商品有着各自的特定使用对象和流通渠道。因此穗肆房地产经纪人李陪必须掌握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知识、城市规划和环境知识、建筑工程知识、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房地产测量、会计、统计等方面的知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知识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猜扰轿网络经济的出现,一个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也必须掌握计算机知识等现代科学技术,如数据库技术,办公软件应用,网络技术等。

应答时间:,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专业知识方面:

由于不同类型房地产商品有着各自的特定使用对象和流通渠道。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掌握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知识、城市规划和环境知识、建筑工程知识、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房地产测量、会计、统计等方面的知识。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一个房地产经纪人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对知识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经济的出现,一个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也必须掌握计算机知识等现代科学技术,如数据库技术,办公软件应用,网络技术等。

中国已加入WTO,经枯拍戚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日益显著,国外企业和人员大量进入中国,并日益频繁的参与房地产交易。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员还必须掌握至少一门外语,才能更好地为各类外籍人士提供经纪服务。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房地产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要有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要依法开展经纪活动并依法维护自己没陵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纪人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如民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经纪人管理办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与房地产经纪有关的法规。

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是频繁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社会及心理方面的知识也是房地产经纪人所必须掌握的。

从基本方面来讲,主要包括人口、家庭等社会因素对房地产市场贺或的影响,国家的社会发展形势和政府的主要政策,大众心理、消费心理等。

扩展资料

房地产经纪人应具有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和房地产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房地产经纪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熟悉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环节,熟练实务操作技能;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开拓能力,能创立和提高企业的品牌;以及一定的外语水平。

参考资料:房产经济人_百度百科

1房地产基础知识:包括房地产基姿颂斗本常识(房产性质,房子类型,户型结构迹磨,产权归属,物业)

2税费计算: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住宅和商业;以及免税(5年)情况

3与客户交际技巧

4与业主沟通,砍价技巧

5会查找房源

6会樱带用网络端口(发房源信息)

三、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适用扮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物权法》,《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二手房交易中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买卖双方为逃避缺渣税收在居间买卖合同中约定虚假成交价,一方要求以真实成交价订立现售合同,对方不同意导致现售合同未能订立的,视为房地产买卖合同不成立。原居间买卖合同没有约束力,当事人请求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损失或者支付佣金的,不予伏缺悄支持。

扩展资料:

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付款方式等其他条款在不同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的,应认定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条款有效,非真实意思的条款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共有人以出卖人擅自处分房屋侵害了共有人权利为由主张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是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为登记权利人与他人共有的除外。

参考资料:二手房交易-百度百科

房产中介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2.12.10)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轮卜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1994.12.12)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1996.02.01)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1996.11.01)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 1992.10.01)

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02.13)

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处理。

前款房屋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念卜,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买卖合同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应当释明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经释明买受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善意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

前款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到买受人名下,但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其他构成要件,夫妻另一方依据该规定要求追回房屋的,应予支持。“善意”的判断时点以买受人申请过户登记时为准。

出卖人冒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义(如伪造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找相貌近似者冒充所有权人交易等)擅自转让房屋,可以参照《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的规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约束力,但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构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除外。

买受人信赖出卖仔桐穗人享有代理权法律外观的形成系不可归因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不构成前款规定的表见代理。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拓展资料: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

因为篇幅的关系,关于房地产法律部分就不一一列出了。所有国家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这个网址上找到。(含各地政府房地产市场相关规定)

房产中介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2.12.10)

国誉带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4.12.12)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1996.02.01)

关于模虚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1996.11.01)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 1992.10.01)

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3.02.13)

金融政策

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1998.05.09)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国工商银行 1996.02.0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旦中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999.12.01)

关于全面清理市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基金项目的通知(北京市政府199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权籍管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 1997.05.09)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知(建设部 1992.04.21)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国务院 1983.12.17)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 1991.01.01)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 1991.01.01)

关于整顿全国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秩序的通知 (建设部 1997.04.21)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 (建设部 1994.04.01)

其它法规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 1992.01.01)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8.01.01)

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计委/建设部 1996.03.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2006.05.30)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2/05/13

房地产管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 2002/08/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全国人大 1994/07/05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建设部 1997/05/09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1995/07/31

签订房屋买亮燃卖合同涉敬手虚及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薯肢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族知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兆散消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掘庆

补充:应交纳的税费及费率:

契税: 新证价格*1.5%

印花税:新证价格*0.1%(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交易见证费:关外每平方6元,关内好象是每平方3元

查档费:50元

贴花税:5元

营业税:新证价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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