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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属于谁,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合法吗

2024-03-03 00:11:2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JHR.cOm.Cn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的财产吗合法吗(婚后出资给父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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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个人的财产吗合法吗(婚后出资给父母买房算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现实生活中,如何认定“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产”归属情况较为复杂,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司法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关于这一问题的规定也在与时俱进作出修改调整。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比过去的法律规定,这一新规坚持了《民法典》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实现婚姻家庭领域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过程中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法律机制,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基础上做出的补充完善,即有约定先从约定;也是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重大修改,即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登记在子女或子女配偶哪一方的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律师提示

根据这一规定,建议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最好由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在购房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是赠与,要进一步约定清楚是赠与子女个人还是子女及配偶;如是借款,也要约定清楚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避免日后引发纠纷。(据《天津工人报》消息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供稿)

责任编辑:尹文卓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使用权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婚前财产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争议焦点:系争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应按可比例分配?

案件名称:离婚纠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6号

法院观点:根据“收条”的内容来分析,该系争房屋应该是由A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且由于使用权房屋的租赁人一般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故该系争房屋使用权登记在A一人名下并不足以证明A的父母有只赠与A一方的意思表示。故该系争房屋应视为A、B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该系争房屋的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方):A。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女方):B。

A、B于1998年10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B系再婚,与其前夫有有一女。2004年起A长期在苏州工作、生活,夫妻感情逐渐淡漠。

2011年12月,A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B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财产。原审审理中,B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意见不一,调解不成。

本市天宝路房屋系1999年4月买下的使用权房屋,总价126,500元,货户名为A。2000年10月A出资买下该房产权,并登记在A一人名下。2009年9月A将该房出售,转让价为83万元。

各方观点

A表示:天宝路房屋实际是其父母出资购买并居住,当时还向A夫妻借款4万元,由于自己是独子,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故将该房使用权及产权记在A名下,并非A、B共同财产。为证明上述主张,A提供了2003年7月27日A、B签名落款的收条一份,收条写明:“今收到父母亲当时购入天宝路房屋使用权时向我们夫妻借取的人民币肄万元正。在此立条为证”。

B表示:天宝路房屋系A、B出资购买,当时A的父母已退休,并无经济实力购买该房。同时对收条上的“B”署名予以否认。因A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作笔迹鉴定。鉴定结论为:2003年7月27日收条上“B”名是B所写。

原审判决后A不服,提起上诉称:天宝路房屋应是上诉人A父母的房产,而非原审法院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B答辩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驳回上诉人A的上诉请求。

法院观点

原审法院认为:关于天宝路房屋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收条”的内容来分析,该系争房屋应该是由A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但A是在与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系争房屋使用权及产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由于使用权房屋的租赁人一般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该系争房屋使用权登记在A一人名下并不足以证明A的父母有只赠与A一方的意思表示。在A的父母并未明确表示只赠与A一人的情况下,A的父母的购房出资应视为对A、B双方的赠与。到2000年10月,A买下该房产权,虽然A称购买产权的资金实际也是由其父母出资,但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不予采信。综上,天宝路房屋应视为A、B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考到该系争房屋的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系天宝路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原法院查明,A在与B婚关系存续期间,先取得该房屋的使用权,嗣后,A买下产权并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原法院认定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并无不当,同时原审法院考虑该房屋

律师评析

本案中,A、B争议的焦点在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购买的使用权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父母为子女购出资的权利归属的认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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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律师】许海峰律师,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二十多年,现已出版法学著作二十多部,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最高院和省高院民商案件,引起众多社会反响。

【擅长领域】合同、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借贷、担保、公司股权、证券等民商领域。

【执业理念】成功后收费,不成功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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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1、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2、但要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此时不论房子登记在哪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共有。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出资买房怎么办?

方法一:办理赠与公证

父母要证明婚后的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只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到场就可以。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场,子女的配偶则不需要到场。

谈者说,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写下“兹证明,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资多少给某人用于购房,是对某人个人的赠与,而非对其夫妻双方的赠与。”的证言,公证员在核对了赠与人的出资证明后,证明此次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以后如果小夫妻闹离婚,公证书也能作为证据,以保护父母的财产。

方法二:签附条件赠与合同

其实所有父母都希望小夫妻能过得好,去办理公证证明出资只是赠与给子女个人,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父母完全可以采取与小夫妻签订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会落入“外人”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也就是在签订赠与合同时,约定义务,约定义务不完成,赠与行为可以撤销。徐骏建议,父母在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时,可以与他们签订合同,约定只有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合同才成立,否则则撤销。如此,一旦小夫妻离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财产,不会遭受损失。

方法三:请律师见证保留证据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要想保护财产日后不遭分割,要点在于父母要有证据证明出资只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写下书面证明,证明出资只赠与给子女,并由小夫妻俩或其他证人签字,也可以留下类似的录音证据。从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上看,找律师见证,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如今年轻人结婚肯定是少不了家里的支持,父母除了会出钱办婚礼外,还有可能给子女买车买房。由于车辆和房产的价值都很大,于是在结婚之前买还是结婚之后买也就是有讲究的了,一般情况下在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往往就视为父母对子女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1、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2、但要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此时不论房子登记在哪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都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共有。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出资买房怎么办?

方法一:办理赠与公证

父母要证明婚后的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只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到场就可以。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场,子女的配偶则不需要到场。

谈者说,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写下“兹证明,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资多少给某人用于购房,是对某人个人的赠与,而非对其夫妻双方的赠与。”的证言,公证员在核对了赠与人的出资证明后,证明此次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以后如果小夫妻闹离婚,公证书也能作为证据,以保护父母的财产。

方法二:签附条件赠与合同

其实所有父母都希望小夫妻能过得好,去办理公证证明出资只是赠与给子女个人,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父母完全可以采取与小夫妻签订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财产不会落入“外人”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也就是在签订赠与合同时,约定义务,约定义务不完成,赠与行为可以撤销。徐骏建议,父母在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时,可以与他们签订合同,约定只有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合同才成立,否则则撤销。如此,一旦小夫妻离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财产,不会遭受损失。

方法三:请律师见证保留证据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要想保护财产日后不遭分割,要点在于父母要有证据证明出资只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写下书面证明,证明出资只赠与给子女,并由小夫妻俩或其他证人签字,也可以留下类似的录音证据。从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上看,找律师见证,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如今年轻人结婚肯定是少不了家里的支持,父母除了会出钱办婚礼外,还有可能给子女买车买房。由于车辆和房产的价值都很大,于是在结婚之前买还是结婚之后买也就是有讲究的了,一般情况下在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往往就视为父母对子女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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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婚后 父母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