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离婚后财产分割不清楚怎么办,离婚后财产不合理起诉时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不清楚怎么办,离婚后财产不合理起诉时效

2024-03-02 23:53:1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ZiLiaoPan.cOM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怎么才能解决(离婚后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ZiLiaoPan.cOM

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怎么才能解决(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怎么才能)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出庭,怎么处理?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生活中,夫妻之间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肯离,此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起诉,对簿公堂。那么,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出庭,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出庭,怎么处理?

山西嘉义铭律师事务所梁芳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诉讼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出庭,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对两种被告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法院的审理方法是:

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

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法缺席判决。

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梁芳律师解析:

除了上述情形外,还存在着这一情形: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

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处理方法是: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会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以便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监护人仍不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

其实,在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法院无法通知其到庭参加离婚诉讼,那么法院首先会将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期间中止离婚诉讼的进行。待公告期满后,被告人仍不出现,法院会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是涉及人身关系的,强调双方必须到场且知情,因此大部分法院会选择中止诉讼。

专注民商事法律服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因为专注所以专业。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婚姻家事实务3|离婚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问:我准备起诉离婚,但如果我起诉了,被告不到庭怎么办?一、离婚纠纷《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纠纷作为解除夫妻双方人身关系的诉讼,依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本人应当出庭。

二、被告不到庭的情况相关规定

如果出现被告拒不出庭的情况,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上述规定,被告不到庭的,一般会进行拘传或缺席判决。

三、实务中出现的情形

在实务中,出现被告不到庭的情形一般是两种:1、被告下落不明,未能送达;2、被告拒收法院传票、拒不出庭等,表示对于“离不离”不关心,消极对待对方离婚诉请。

1、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一般对下落不明的被告一般会在公告后缺席审理。

2、对于被告拒不出庭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12条规定:“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其答复是:“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因此,在实务中一般缺席判决的较少。而且,在满足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拘传的,一般在于法官的处理!

下图为拘传宣传截图!

离婚咨询律师:离婚起诉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很多人咨询李晓娟律师,联系不上对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可以判离吗?

李律师之前说过这个问题的,联系不上对方,不影响起诉,也不影响离婚。今天就用一个案子来解答这个问题,比较清楚。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案情,原告用女方代替,被告用男方代替。

女方与男方经人介绍,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生育一男孩,现随女方一起生活。2013年,因感情不和,女方与男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2015年7月,女方向A法院提起离婚诉讼,A法院作出判决不准离婚;2020年5月,女方向B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为女方未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次判决不准离婚;如今女方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男方离婚,被告男方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答辩。

B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法院两次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后,双方关系并未缓和,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且无和好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生男孩现在跟随原告生活,亦应由原告继续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夫妻的财产问题,原告主张双方之间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共同存款,而被告未到庭,对财产问题在该案中无法明确查明一并处理,故在判决中明确被告若有异议,可以另行主张。最终依法判决准许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婚生男孩由原告女方抚养,被告男方支付抚养费2.4万元。

李晓娟律师讲评:

正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一般就可以判离。本案第二次起诉没有判离的原因是,第二次起诉和第一次起诉,中间间隔时间太长了。

离婚案件中,法官会从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三方面去考虑。

本案中,男女双方常年分居,且男方一直未出现,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逃避这个问题,都会致使感情破裂且不可修复。男方不出庭,并不影响对夫妻感情破裂问题的审查。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婚生子尚未成年,一直跟随女方一起生活,法院判决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是符合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女方主张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无共同存款,但因男方没有到庭,致使双方之间的财产问题无法查清,男方如果有异议可另行主张。

从本案可以看出,即便被告不出庭,也不影响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所以,如果你无法联系上对方,或者对方恶意不出庭,也不用担心,您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有离婚难题,找婚姻李晓娟律师。

很多人咨询李晓娟律师,联系不上对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可以判离吗?

李律师之前说过这个问题的,联系不上对方,不影响起诉,也不影响离婚。今天就用一个案子来解答这个问题,比较清楚。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案情,原告用女方代替,被告用男方代替。

女方与男方经人介绍,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生育一男孩,现随女方一起生活。2013年,因感情不和,女方与男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2015年7月,女方向A法院提起离婚诉讼,A法院作出判决不准离婚;2020年5月,女方向B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为女方未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次判决不准离婚;如今女方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男方离婚,被告男方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答辩。

B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法院两次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后,双方关系并未缓和,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且无和好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生男孩现在跟随原告生活,亦应由原告继续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夫妻的财产问题,原告主张双方之间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共同存款,而被告未到庭,对财产问题在该案中无法明确查明一并处理,故在判决中明确被告若有异议,可以另行主张。最终依法判决准许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婚生男孩由原告女方抚养,被告男方支付抚养费2.4万元。

李晓娟律师讲评:

正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一般就可以判离。本案第二次起诉没有判离的原因是,第二次起诉和第一次起诉,中间间隔时间太长了。

离婚案件中,法官会从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三方面去考虑。

本案中,男女双方常年分居,且男方一直未出现,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逃避这个问题,都会致使感情破裂且不可修复。男方不出庭,并不影响对夫妻感情破裂问题的审查。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婚生子尚未成年,一直跟随女方一起生活,法院判决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是符合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女方主张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无共同存款,但因男方没有到庭,致使双方之间的财产问题无法查清,男方如果有异议可另行主张。

从本案可以看出,即便被告不出庭,也不影响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所以,如果你无法联系上对方,或者对方恶意不出庭,也不用担心,您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有离婚难题,找婚姻李晓娟律师。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