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律师吗,司法所法律援助岗位职责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的区别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是司法局下属的一个部门,是政府机构,是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
wwW.ZhaoSheng.Net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是律师。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 司法部令第60号)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一)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二)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规定条 件、能够专职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必要的开办资金。其工作人员相对律师事务所而言,是法律工作者,没有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二、司法所的基层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
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书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会不会修改
我查阅了几个重要的法律数据库并检索了司法部的相关文件目录,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19条所说的“兼职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尚没有制定出台! 另外,我也检索了浙江省政府、司法厅的一些相关文件,也没有发现相关的具体配套规范,不过关于兼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相关信息还是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浙江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授予市级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职权的通知》 关于授予市级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执业登记职权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 为强化市级司法局的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发展实际,省厅决定: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执业证年度注册两项职权,自2004年起授权由市级司法局履行。为确保授权工作的顺利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除2004年因执业登记职权下放等原因改为4月底前集中组织进行外,今后仍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二、根据国家公务员不得兼职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已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者已领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司法所工作人员,申请执业登记或者年度注册,除本通知下发前“两所合一”(申请人所在的司法所与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下同)的以外,一律不得准予执业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已经取得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由其所在的县级司法局负责收回,并由市级司法局汇总后送交省厅。 三、“两所合一”的司法所工作人员申请执业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其所在的县级司法局向市级司法局报送相关材料时,应当为其出具该申请人所在的司法所与其执业的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市级司法局不得准予执业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 四、县级司法局在上报经其审查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相关材料时,应当制作申请注册人员名册,其中申请人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名册中应当注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册人员名册,于每年的注册工作结束后,由市级司法局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省厅备案。 五、市级司法局在执业登记和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厅将收回授权: (一)市级或者所属县级司法局帮助申请人提供执业登记或执业证年度注册虚假材料的; (二)明知申请人不是“两所合一”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仍准予其执行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的; (三)申请人不符合执业或者注册条件,仍准予其执业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年度累计2人次以上的; (四)因不依法行政,被当事人投诉,经查证属实,年度内累计2人次以上的; (五)报送省厅备案的材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者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备案材料,经指出仍不纠正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和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直接关系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市司法局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尤其是具体分管该项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并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内容和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时间等要求做好执业登记和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司法局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审查、仔细甄别,严格把好审核关。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树立责任意识,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对县级司法局上报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查分析和仔细甄别,必要时要亲自进行调查、核实。在执业登记和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厅的相关规定,不得借用严格管理或从实际出发的名义滥用职权,随意提高或放宽标准,更不能自定政策降低条件。 (三)严格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指导、监督制度。一是执业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注销备案制度。市级司法局应当在执业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注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所有材料(包括经审查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暂缓注册的)报省厅备案。二是档案管理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或者执业证年度注册、注销材料(包括不予登记、暂缓注册的),市级司法局均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相关档案。三是检查监督制度。市、县级司法局应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应进一步加大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监督力度。对故意弄虚作假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不履行管理职责或者非法干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进行严肃的批评并责令其纠正,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还应当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执业登记职权下放后,省厅将在一年一度行政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随时对各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有效控制大中城市城区基层法律服务过度膨胀。杭州、宁波两市,要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城市城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对城区新增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严格控制的同时,对城区新增人员也要进行有效控制。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鼓励并引导其逐步退出诉讼领域,以进一步规范大中城市城区法律服务市场。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还有,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于2005年1月11日成立,这个协会通过了《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草案)》由于是草案,目前还不能见到全文,你以后可以留心一下。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