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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民法有关吗,民法刑法行政法顺序

2024-01-09 22:15:0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是民法对行政法的基础性作用。民法的制度、原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行政法的制度、原理。我在近年研究中深切感受到,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是民法对行政法的基础性作用。民法的制度、原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行政法的制度、原理。我在近年研究中深切感受到,行政行为效力理论、行政法基本原则等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民法的影响。

行政法上的撤销制度、无效制度、变更制度、转换制度、补正制度以及追认制度等,实际上都是以民法为制度渊源发展而来,甚至行政行为概念本身,也受到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影响。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平等原则等,虽然不能说完全与民法中的相关原则相同,但仍能感受到民法基本原则对它们的影响。

二是行政法对于民法保障性作用。对此我主要想强调五点。

第一,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得到认可,通常取决于一个行政行为。就自然人而言,一个自然人当然是一个民事主体,但这个自然人从何时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又在何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并非取决于客观事实何时发生,而是原则上取决于“出生证”与“死亡证”上的记录,即相应的行政证明。

现实中,出生证上的生日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样的情形并非罕见,这也说明了行政行为对自然人民事主体认定上的影响。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来看,他们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则取决于相应的行政登记,如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行政行为制度对于民事主体资格认定的影响在我国《民法典》中有直接体现。

有关自然人民事主体资格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15、25、31条中。第58、64、68、77、78以及88-92条,则体现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资格认定中的行政法因素。

第二,民事主体部分民事权利的取得,需要借助行政行为完成。有些民事权利的取得取决于自然因素,如年龄、智力状态等,但也有一些民事权利的取得以行政行为为前提,这主要是和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制度有关。举例来说,自然人只有考取驾照,才有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权利,这就涉及行政许可制度。再如,一些民事主体只有获得相应的行政审批,才能取得特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事特定民事行为。

第三,有些民事行为的法律效果,取决于特定的行政行为。一般而言,民事行为的法律效果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民事主体双方愿意,就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然而,有些民事行为要产生相应法律效果,不仅需要“双方自愿”,还要取决于相应的行政行为。关于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相关规定中。《民法典》第209条规定,经依法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才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民法典》还详细地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这主要体现在第349条。在婚姻家庭编中,也有关于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的规定。在我年轻的时候,法律还承认“事实婚姻”,农村人不了解、不重视婚姻登记,男方只要把女方“接来”(接亲仪式)就算结婚了。但现在,男女双方只有去民政部门登记之后,才算在法律意义上结了婚。

所以可以说,有些行政行为制度对民事行为制度有着很大的制约作用,有了特定的行政法上的行为,才能实现相关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

第四,有些行政制度影响民事法律关系,影响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一些导致民法法律责任产生的法律事实往往由行政法而产生。这一点在学理上目前还存有争议,在我国《民法典》中体现也不多,但确实给我们提供了看待民法与行政法关系的新视角。影响民事责任承担的行政行为主要指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制度,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认定制度,土地确权制度等。

第五,在民事法律秩序的维护上,行政法律责任往往是民事法律责任的进一步加强。这也是我们观察行政法与民法关系时不可忽视的一点。

一般而言,民法主要是通过民事责任制度来维护民法秩序,使受损害的民事主体的权利恢复到不受损害的圆满状态。但当民法制度不足以维护民法秩序时,行政法制度便开始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行政法通过一系列行政法律责任的课予,包括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来使法律秩序恢复到圆满状态。所以,行政法律责任是对民事法律责任的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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