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公司法» 对法律方法的认识和感受,法律热点问题如何思考

对法律方法的认识和感受,法律热点问题如何思考

2024-01-09 20:11:2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请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于法律思考方式的认识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请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于法律思考方式的认识

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其核心思想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当今社会,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素养,并已成为青年学生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呢?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

www.zhibomen.com

一、学校方面:

(1) 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不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2) 强化案例教学,以分析案例的形式来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时事案例,如:胡长清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等。

(3) 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

(4) 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

(5) 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自身方面:

(1)首先要学法、懂法、守法,这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

(2)关注社会时事,关注新闻,探讨新闻背后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律节目和《中国法制》这些法律报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锐度。

(3)要学会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维护社会正义。

(4)大学生要积极地参加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思维方式,是一种有价值取向的理性思维,价值取向和逻辑思维是其核心。

法律思维方式主要有下面几个特征:重视人权,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 学习并熟知法律知识。这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只有在了解法律条款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确的法律思考,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二、在学习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提高思考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核心之一,清晰的头脑、缜密的逻辑思维是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必须条件。

三、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社会正义感。高校教育培养的是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应是一个高科技的高危险的犯罪分子。大学生作为青年一代,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正义感,勇于捍卫社会正义,只有这样,一个大学生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四、参加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出真知,纸上谈兵终是空。只有在社会中,在不断地实践中,大学生才能培养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作为提高个人素质的重要内容,不断努力,不断进步。

法律可以保护我们

中学生普法活动总结

中学生普法活动总结

普法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下面请看我带来的大学生普法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中学生普法活动总结 为了帮助和促进中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正确的法制观念,我们内蒙古科技大学普法维权协会,积极与各方面联系、洽谈,最终促成以“与法同行,关爱你我”为主题的普法进校园活动的成功举办。

这次活动以普及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主要形式,希望能为学校和社会的法制教育有所帮助,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所助益。现将此次活动的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活动过程

活动之一:法律知识讲座

5月22日上午,我协会六名成员在主讲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杨玉英老师带领下,与本次活动的资助方代表一起来到事先已经联络好的,位于包头市石拐区的包十五中学,受到该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讲座10:00开始,活动中,包十五中的同学,认真聆听杨老师的讲座,自觉遵守现场的秩序。当天虽然骄阳似火,但大多数同学还是坚持到了最后,这一点很让我们感动,活动现场一直保持着十分热烈的气氛……

杨老师近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主要集中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自我保护和保险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关系较为密切的法律知识方面。杨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很贴近同学们的现实情况,因而师生反响很好。

活动之二:法律知识问答

为了提高同学们听讲座的热情,活跃现场气氛,在讲座后半阶段,开展了法律知识问答活动。

由包十五中的师生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向杨老师进行现场咨询,杨老师也一一进行了现场回答。法律知识问答,也将此次活动推向了一个小高潮。对于勇于提问的同学,我们也为其准备了一份小礼物,作为鼓励。

活动之三:与师生进行交流

为了使此次活动有更加丰富的意义,在讲座进行的同时,我协会成员深入到包十五中的师生中,与他们进行交流、座谈。以便进一步拉近我们之间的关系,加深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在我们及时了解到他们对本次活动的意见的同时,我们也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了解到了当代中学生的一些新情况、新特点。这对于我们个人积累更为丰富的社会经验,对于我们协会日后开展更加有针对性的活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自我评估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与法同行,关爱你我”为主题的普法进校园活动,各个阶段的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与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包十五中取得了联系,在活动开始之前我们就有了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周密的活动部署,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包头分公司达成资助协议,由他们提供此次活动的所需经费。

2、密切配合

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的车辆和经费问题,就是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包头分公司提供的;还有人员、场地与就餐等问题,得到了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内蒙古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的'领导、老师耐心指导;包十五中的师生同样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配合。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活动任务合理分配、所需物品准备齐全,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实证明,我协会的活动组织与执行能力是强有力的。

4、活动全面深入

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外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等,我协会的工作都是卓有成效的。我协会对于此次活动的意义认识统一、步调一致、上下齐心,活动也同样深得人心。

在成功的背后,我们也有不足。

首先,由于时间关系,此次活动中的互动环节设计的稍显单一,趣味性较弱,没有更好的带动学生们的热情。

再者,因与赞助商的协商出现问题,没有打印相应的宣传单,加大宣传力度。

最后,参与活动的协会成员没有能够把握好机会,更大范围的接触老师与学生,掌握的第一手材料范围稍显狭窄。

但毕竟是第一次走入中学校园,面对广大中学师生,对有些问题估计不足、经验不够。相信在日后的活动中,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活动结果及意义

1、活动虽然已经结束,却意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普及法律知识尽一份微薄之力的心愿。

2、这次活动紧扣主题,坚持贴近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并且使我们大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认清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志,培养能力。

3、这次活动在校内外开展的一系列有实效性的宣传活动,进展顺利,影响广泛,达到了预期扩大我协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目的。

4、这次活动为我们协会将来举办更多的活动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很多的宝贵经验。

附件 :

活动日程安排

1、 5月21日 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联系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包十五中、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包头分公司等,商定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活动经费。

2、 5月21日 活动动员大会并讨论分工安排,及活动宣传工作

3、 5月22日 举办活动

4、 5月24日 活动总结

活动过程具体分工

1、 活动策划: 内蒙古科技大学普法维权协会组织部

2、 前期准备及动员组织: 内蒙古科技大学普法维权协会会长、学生指导

4、 活动过程参加人员:

内蒙古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杨玉英老师

内蒙古科技大学普法维权协会会长刘春宝

普法维权协会学生指导车兴龙

校广播站、电视台特约记者于婷婷

普法维权协会组织部部长何文采

普法维权协会外联部部长何珊

普法维权协会秘书处秘书长贾元红

5、 活动负责人: 内蒙古科技大学普法维权协会会长

6、 活动总结: 何文采、何珊、贾元红初稿,刘春宝修改完成。

;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