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公司法»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有经济补偿金吗,单位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有经济补偿金吗,单位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

2024-01-09 18:08:4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但是既然终止,要看是谁不想续签的。1、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是自己放弃就业机会,单位不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但是既然终止,要看是谁不想续签的。

1、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是自己放弃就业机会,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者是单位降低待遇和员工续签而员工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欢迎关注本头条号!

你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一、首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可以分为公司提出不续签,员工提出不续签。

二、如果是员工提出不续签,那么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就相当于自己申请离职一样。

三、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必须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一般按照工龄来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龄补偿。

四、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也不给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我们就可以带上原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证据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

合同里写好解出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合法吗?

劳动法有规定的、单位不想执行、还找来多多理由……

让劳动者入厂时就签上、辞去工作时自您不要补偿金……

单位那么牛吗?还能大过国家法律吗?老板要当爸(霸)吗?

真不要脸!

不合法,这时企业有意躲避法律风险,就算自己签了带有这种条款的合同,企业无正当理由辞退或裁员的都是需要补偿和赔偿的,而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提出申请无需向企业支付任何赔偿金的。

企业只有符合下列情况时辞退员工不需要任何赔偿的,前提是企业要有相关证明。1、试用期内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企业可以辞退劳动者,不需要任何赔偿和补偿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比如职员吃回扣,公司辞退劳动者无需补偿。

3、劳动者在职期间与其他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辞退不需要补偿。

4、劳动者违法犯罪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辞退不需要补偿。

所有以上的情况,公司作为辞退方必须拿出相关的证据,否则还是要补偿劳动者的。

以下情况企业必须给予补偿和经济赔偿。1、劳动者不能胜任目前岗位的,但是经过培训学习依然不能胜任的,公司辞退劳动者就必须给予补偿。看到了嘛,就算劳动者不胜任岗位,企业也不能立马辞退劳动者,而是要提供相关培训后才能做出决定。

2、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比如现在互联网行业的裁员潮,无论企业有多么的正当理由裁员,都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给予补偿。

以上两种情况,企业都需要补偿n+1,另外如果劳动者要求赔偿的,还需要赔偿2n。

总之,翻遍劳动法都没有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法律规定,都是明确企业的赔偿的标准,所以公司让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将我辞退,且不给补偿金,算不算违法解除合同?

劳动纠纷,可以到劳动局去做下咨询,至于赔偿方面,劳动局会按照劳动法给予协商调解。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走法律程序。

可不可以申请二倍赔偿金需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以经济困难为由不给经济补偿金肯定是违法的。

还有很多时候经济困难是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或者避免经济补偿的借口,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经济困难的定义,(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所以看看你的单位有没有这些情况如果有二倍赔偿拿不到了,不过劳动补偿金还是拿得到的。如果没有那就属于违法解除。

然后就是如何拿到赔偿,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单位辞退自己的辞退证明等相关材料,给劳动者的建议是最好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再采取申请劳动仲裁的手段,毕竟协商是最快、最顺利的拿到补偿的手段。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