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和内地法的区别,香港法与澳门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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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说香港法是涉外法?
《中国涉外法概论》包括涉外总论、外交事务、涉外公安、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公证、涉外收养、外商投资企业、涉外经济与技术引进合同、对外贸易、涉外税收和金融、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涉外工商行政管理、涉外海上交通运输、涉外科技与文教卫生、涉外仲裁与诉讼等方面法律制度的内容,反映了我国涉外法规建设的最新成果。
从特定意义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一系列我国颁布的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华侨和港澳台事物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属于涉外法的范围。
二、内地和香港人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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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灵(女)与张贺均为香港地区居民,两人于1987年在香港注册结婚,之后生下女儿张茜茜。此后张贺常驻内地打理生意,徐灵在家当全职太太,照顾女儿的起居。为了往来居住便利,1998年,徐灵来上海实地考察之后,出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银行贷款并按期还款,并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2014年,徐、张夫妇在共同走过27个年头后,夫妻关系走到尽头,徐灵在香港提出离婚诉讼,香港地区法院出具暂准离婚令,但尚未完成财产分割。2015年,为了确认上海所购房屋的归属,张贺将徐灵在上海告上法庭。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以下简称内地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以下简称香港法律)关于婚姻财产的规定培掘搭不同,这对香港籍夫妻就该房产纠纷当依据香港法律还是内地法律处置,看法不一。
法律客观: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香港人如何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身份和选择离婚的方式。身份要求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人,另外一方是内地的公民;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香港居民,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内地不能够办理,应该在香港办理。离婚方式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根据上述规定,深圳涉外婚姻律师认为,香港人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做出离婚方式的选择:1、如果当事人是在内地登记结婚,则可以选择协议登记离婚或者向内散咐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如果不是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的,则不能够选择协议离婚,只能够选择向内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涉外离婚案件中的管辖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好,那就只能够向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涉及离婚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的规定,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证的律师办理,国外的律师无权代理。委托书的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配拿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的规定,委托代理律师的,委托书必须经过上述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香港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
香港的法律体系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说都是比较健全的,而且执行也非常到位,在香港离婚也不例外,有一套标准的流程需要严格执行。那么, 香港离婚程序早键 是怎么样的呢?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香港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1、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开始,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以香港为居籍。
2、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之前三年,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以香港为常住在香港。
3、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开始,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就和香港有着联系,比如说在香港有稳定的工作。
4、离婚当事人向所属区域家事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
5、离婚当事人用邮寄或者亲自送达的方式把申请书给答辩人,通知他离婚程序已经启动,如果找不到答辩人,可以先送达到他亲友处,或者向法院申请登报寻找。
6、答辩人收到呈请书以后需要填写认收书,跟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比如说要不要答辩,是否同意对方的各项要求等。答辩人要在8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7、离婚当事人要跟法院申请档期时间,聆讯这个离婚案件。
8、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在聆讯日到家事法院辩论。
9、如果离婚的当事人双方没有异议,法院对离婚判暂时准予离婚令,对子女的监护权还有扶助费等做出裁决。如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扶助费等有不同的意见,法院就会另外再排期审理。
10、暂时准予离婚令颁布后,如果没有 其它 问题,再过6个礼拜,就可以跟法院申请最后的离婚令。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
二、香港离婚和内地离婚的区别在哪
1、内地当天结婚马上就竖睁并可以离婚, 香港离婚程序 需要结婚1年以后才能提出。
2、内地称离婚当事人另一方为被告,香港叫答辩人。
3、内地判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破裂”,香港是“婚姻破裂至无可挽救”。
4、内地“感情余迹破裂”的标准是分居2年,香港分居1年就可以了。
5、内地离婚是到民政局办理,香港则是去家事法院办理手续。
6、香港法律对离婚女方比较优待,妻子在继承丈夫财产方面,高于其它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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