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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保障,什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4-01-05 16:20:5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什么是劳动保障法?劳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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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保障法?劳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时亦指劳动法典。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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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制度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职业培训法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规定、工资法规、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各项规程、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办法、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有关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等。什么是劳动保障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另一方是劳动者。 ?2?劳动合同是以确定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劳动者作为协议的一方,必须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名成员,向用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作为协议的另一方,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 ?3?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只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法而真实的意愿表示。

劳动保障法律方面

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详细内容你可以看这个链

劳动保护法全文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这种情况下也只有申请劳动能及时解决问题了,注意时效,尽快提出

劳动社会保障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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