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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孕期产检假规定北京,合肥产检假国家规定

2024-01-04 05:23:20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前检查假国家规定?

2021年新劳动法对产检假规定是什么?公司一定要遵守这个规定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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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时间】:检查无异常的情况下,妊娠6个月内的每月检查一次;妊娠7个月起,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应该每周检查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劳动法》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产检假规定如下:

第七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产检假的规定如下: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021年的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只规定了女职工于劳动期间必须进行产前检查所耗的时间,应当计算入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即女职工怀孕以后在规定合理的范围到医院去产检,属于正常出勤,不得算为缺勤或者旷工,也不得算入事假、病假,更不得直接算为产假,用以抵扣女职工依法享有的98天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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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国家 产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