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婚姻法»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案例分析,农民工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案例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案例分析,农民工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案例

2024-01-03 03:20:1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wWw.ShengXueLi.Com劳动纠纷案例分析(关于工资的劳动纠纷案例)方面的法律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

wWw.ShengXueLi.Com

劳动纠纷案例分析(关于工资的劳动纠纷案例)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基本案情:

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一项商品房装修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自然人罗某,罗某遂招用了邹某到工地为其粉刷墙面,邹某在该工地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摔下,造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伤残捌级。2016年,邹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包该工程的建筑公司向其支付工伤赔偿款138127.80元,建筑公司则认为,他们并没有与邹某签订劳动合同,邹某系由罗某招用而非公司直接招录,与公司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其工资也不是由公司进行发放,而是由罗某进行支付,公司无需向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1.该工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2.公司是否需要向邹某支付工伤赔偿款?

解析:

1、该工人与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答案是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最显著的区别与其他雇佣关系的特点是,人身依附性,隶属性,存在领导与被领导,上下级等严密的组织美系,且其形式上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需以书面形式签订;建筑工人与公司之间只构成雇佣关系,建筑工人只提供劳务,由包工头支付工资,双方之间没有直接的人身关系。

2、既然没有劳动关系,那是不是不需要承担工伤的赔偿呢,答案也是否定的,虽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所谓用工主体贵任,就包括了劳动用工里形成的工资支付 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因此该企业应当对工人邹某承担工伤赔偿。

婚姻纠纷怎么处理(婚姻纠纷案例分析)

民事案例分析(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